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出台《实施方案》 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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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17-38716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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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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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7-04-01 00:00:00
         省政府日前发布《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实施方案》,提出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

《方案》提出,到2020年,我省商贸要素资源聚集、辐射能力显著增强,经济贸易主体国际化、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经济贸易配套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区域性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国际航空枢纽、国际通信枢纽、电子商务中心、会展中心功能体系更加完善。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对外贸易额、对外投资年均增长预期目标分别达到10%、12%以上。

《方案》明确,要按照“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双向开放”的发展思路,培育若干经济增长极、增长带,把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建设立足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物流、航空、航运、信息中心和能源枢纽,形成互联互通、功能完备、高效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布局开放合作功能区,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打造外向型经济发展示范区;培育一批商品交易市场、大型会展平台、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提升跨境物流运输能力;鼓励我省优势企业、富余产能行业到南亚东南亚国家投资,加强国际国内产能合作;完善对外贸易布局,实施“云品工程”,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积极拓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渠道,优化利用外资的行业、来源和分布结构,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和层次;加强对境外投资的事前服务和引导以及事中事后指导、监管和服务,积极支持我省企业“走出去”;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完善交流合作机制,扩大开放合作,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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