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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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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17-38677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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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7-07-25 00:00:00

  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4年起实施,凡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院校(不含军事院校和免费师范类专业的学生)的云南籍(即参加云南省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云南省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学金,在校本科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

  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云办发〔2016〕1号)决定,2016年开始,云南省开始实施各类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其中: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实行学费奖励政策,并将此政策纳入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项目一并实施,符合奖励条件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可在专科或本科期间连续享受省级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截至2016年底学生享受以上两项资助政策情况:

  怒江州符合奖励规定的182名大学生共获得奖励经费91万元。其中:获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56人(包括往届生33人), 获“直过民族”建档立卡户学生考取专科以上普通高校学费奖励124人,获建档立卡户学生考取一本院校学费奖励2人。

  2017年新政策:

  1、2016年考入大学的同学,由于不了解政策,未申请优秀贫困学子的,如果符合相关条件,2017年可补报申请。

  2、2016年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户大学生,由于不了解政策,未申请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学费奖励的,如果符合相关条件,2017年可以补报申请。

  3、2017年将继续实施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普通高校建档立卡户学生学费奖励政策!

  大学生们注意事项:

  1、已享受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和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学费奖励政策的往届大学生们,请在2017年署假期间将“在校情况鉴定表”填写盖章后,交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只有交了这张表,通过审核后,方可在新的一学年里继续享受奖学金或学费奖励!!

  2、2017年高三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们,在你们拿到录取通知书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的重要条件:

  1、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就读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同时满足条件:1、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本科;2、家庭经济困难。)

  申请普通高校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学费奖励的重要条件:

  1、从2016年起,对我省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同时满足条件:1、建档立卡户学生。2、考入一本院校。)

  2、从2016年起,对我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怒族、傈僳族、德昂族、基诺族、布朗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等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同时满足条件:1、直过民族;2、建档立卡户;3、考入土专科或本科)

  具体申请时间:

  每一年的署假,一般在8月至9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交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和具体的申请事宜可向原就读高中学校和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详询。

  怒江州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怒江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3622969

  泸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8883206

  福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3413540

  贡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3511660

  兰坪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886-321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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