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2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43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和贵先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李 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劲松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李慧芝 州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汝学 州教育局副局长
程润宏 州科技局副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赵晓勇 州民政局副局长
和福宝 州财政局副局长
董文辉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史建琨 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桂林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武孙 州农业局副局长
杨秩权 州林业局局长
彭 波 州水务局副局长
和梅春 州商务局党组成员、招商合作局局长
张绒绒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燕天 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白丽华 州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和国雄 州工商局副局长
高维林 州质监局副局长
胡润祖 州外侨办副主任
陈砚斌 州扶贫办副主任
李国宝 州法制局副局长
杨灿榕 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副主任
李 斌 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史建琨兼任。
二、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督促和指导《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怒江实施方案》的实施,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落实委员会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委员安排的其他工作。
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