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怒府办电〔2017〕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近期,我州连续发生2起农村火灾事故,造成了较大影响。9月14日16时许,兰坪县营盘镇拉古山村委会羊岑登小组发生一起民房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9平方米,造成7户26人受灾,13间民房全部被烧毁;9月18日22时许,贡山县茨开镇丹珠村发生一起火灾,火灾过火面积25平方米,烧损木结构房屋1间,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两起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调查统计中。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州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做好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是当前各级各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从维护全州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县(市)要组织消安委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研判。针对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组织相关行业系统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当前火灾多发势头,确保我州当前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深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各县(市)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找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和“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商贸市场、宾馆酒店、“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泸水市三和农贸市场、恒源商贸城、民通商场东侧部分,兰坪县晟翔农贸市场)、学校、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确保问题查清、隐患查实。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消防投入,为社区、村委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乡镇要以“一委一办三员”为协调中枢,切实推动村委会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要组织养老院、福利院及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广安装独立式报警装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室内装修材料和彩钢板临时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务部门要组织对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保养;文化部门要组织对网吧、游戏室和KTV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医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商、质监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管控工作;旅游部门要组织旅游景点景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文物部门要结合“一项一策”达标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古建筑、古村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城乡接合部、出租屋、商贸市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党的十九大、国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坚决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火灾形势稳定;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居民小区逐楼开展消防检查,特别要加大对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的检查力度,发动村(居)民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该查封的查封、关停的关停,确保安全。
三、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县(市)要结合辖区火灾形势,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八进”工作,指导和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全员“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要深入社区、农村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排查火灾隐患、传授消防知识、组织逃生演习、制作宣传展板,建立独居老人、留守儿童人员底册,开展“一对一”上门消防宣传和帮扶活动。针对近期火灾多发的特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保安队及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志愿者的作用,动员村(居)民主动参与查找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广泛利用电子屏幕、户外视频、宣传橱窗等载体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开展高频次宣传提示,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加大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安全常识。要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向目标人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常识、消防业务指导信息,加强业务咨询和宣传引导。
四、强化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全州公安消防部队要充分发挥灭火应急救援主力军作用,重点开展危化品、交通事故处置和水域、山地、地震救援专业技术训练,全面加大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象的实战演练频次,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州公安消防部队和各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严格落实战备制度,确保人员在位、装备完好、药剂充足;交通、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等应急联动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第一时间形成应急处置合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严格落实奖惩。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怒江州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怒政办发〔2013〕81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函〔2016〕66号)和年初全州消防工作会议上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状的要求,抓好各项消防重点工作的落实。州政府督察室将会同州消安委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定期通报。对消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州人民政府将启动约谈机制;对工作不到位,导致党的十九大安保期间发生亡人火灾、“火烧连营”火灾或有重大影响火灾事故的,州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