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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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17-13872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7-07-31 00:00:00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

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怒政发〔20176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23号)精神,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现就认真做好促进我州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贯彻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增强服务意识,加大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营造亲商、爱商、扶商发展环境,促进全州创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

二、推动企业培育

以促进创业投资为契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到2020年,实现创业创新主体从小众到大众、创业创新载体从重点布局到全面建设、创业创新服务从强硬件条件到重软件服务的转变。全州各类孵化载体达到20个,面积争取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建成覆盖全州各县的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科技创业者达到800人,建成6个众创空间等新兴创业服务平台,培育引进2个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培育100户以上创新型小微企业。以创业投资,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快审批改革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动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鼓励各县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改革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创新提供便捷的工商登记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为创业投资营造发展环境。

四、推进产业发展

在巩固和提升传统产业基础上,全面推进旅游文化产业、特色生态农业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生态食品及消费品制造业四大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方式,让创业投资融入到四大产业发展之中,实现创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争取到2020年,四大产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到2025年左右,把怒江打造成全球知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态环境一流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旅游文化产业成为怒江第一大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

五、加强统筹协调

州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跟踪落实和协调,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各县(市)之间政策贯彻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有关政府部门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共享机制。州直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为助推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177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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