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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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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39-2016-13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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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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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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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11-15 00:00:00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怒政发〔2016121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州快递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遵循市场主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用市场化手段引导和扶持快递企业整合提升;加强寄递安全制度体系和保障能力建设,夯实全州快递业安全基础;支持州内快递企业加快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推动全州快递业加快融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全面发挥快递业在搞活流通、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服务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快递市场规模稳步提升,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快递企业实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州政府所在地实现24小时内送达,州内各县(市)实现2天内送达;州市政府所在地之间实现48小时内送达,其他县、市、区实现3-5天内送达;综合效益显著增加,快递业务收入达到3650万元,年平均增长40%,新增就业岗位600个。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遵循市场发展规律,适应国家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的要求,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和投资快递业,支持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领域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快递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战略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发展,实现快递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邮政网、快递网互联互通,优化快递服务网点布局,实现邮政网、快递网与交通网、互联网的有效对接。扶持龙头快递企业做大做强,到2020年,培育1户年业务收入超1千万元的龙头快递企业和3户收入超500万元的骨干快递企业。鼓励和支持国内、省内龙头快递企业到我州设立辐射南亚东南亚有关国家的分拨、结算中心。(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国资委、州商务局、各县人民政府

    (二)推进互联网+”快递。提升快递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完善信息化运营平台,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鼓励快递企业不断开发新业务,完善代收货款、验货签收、快件保险等服务,提高配送服务水平和能力。(牵头单位:州商务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局、州邮政管理局

    (三)完善和加快快递基础设施布局及建设。将快递类物流园区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实施,建立以六库为中心枢纽,以福贡、贡山、兰坪为支撑点,以片马重点口岸为通道的快递基础设施布局。着力提升县、乡、镇快递网点的支撑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县建设具有现代化集中仓储、自动分拣、快速集散、统一配送的分拨中心。(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外侨办、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州邮政管理局

  (四)推进快递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快递企业加快自有品牌末端网点建设,鼓励企业设立快件集中代收代投服务点、自助服务终端,支持企业融入城市配送体系,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积极探索推进快递公共投递服务站建设。在农村地区,整合邮政、商贸、供销等资源,结合农村信息化、便民服务中心、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惠民工程建设,以村邮站、三农服务站等形式,多点合一,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公共投递服务站。加快推进快递下乡,提高农村地区快递配送网络覆盖率和使用率,逐步建立完善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快递物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供销联社)  

  (五)衔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快递上车、上飞机工程,促进快递企业与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企业的合作,探索构建快递绿色通道,稳妥推进公路、铁路客运代运快件试点,强化运输衔接保障能力。推动汽车站、机场、火车站同步建设或设置快递服务设施,推进建设快递货运枢纽,实现快件运输的无缝衔接,实现快件快速安检、快速配载、快速装卸、快速交接。(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发展改革委、州邮政管理局、各县人民政府

  (六)适时推进国际快件(邮件)跨境服务体系建设。适时推动片马口岸国际快件(邮件)交换平台建设,搭建涵盖快递监管、海关、检验检疫、外管、税收、物流、支付、通关等服务功能的现代电子商务大通道,建立电子商务出口快件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的模式,发挥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一站式通关平台优势,实现出入境快件(邮件)便捷通关,增强跨境快件(邮件)的服务能力。鼓励快递企业走出国门,开发境外周边市场,支持快递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主分支机构,延伸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外侨办、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七)推进快递业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交邮融合发展,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与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业务全面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推进快递业与怒江特色农业合作,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快递企业发展冷链运输,强化快递企业、服务网点与重点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市场的有机衔接,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支持快递企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充分利用现有邮政网点优势,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国资委、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供销联社、各县人民政府)             

    (八)加强行业安全监管与应急能力建设。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将快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跨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和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网格化信息系统平台,探索与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系统的衔接。落实快递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登记、过机安检制度,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寄件人安全责任,督促企业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邮政、公安、国家安全、安监、质检、海关、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寄递渠道治安、禁毒、反恐、扫黄打非和运输监控,推进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监管,实施分等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快递企业服务质量监测评价,发挥自我管理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制定和完善邮政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推动邮政参与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时邮路畅通,保障公民基本通信权利。(牵头单位:州综治办,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公安局、州国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安监局、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的要求,优化快递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流程和年度报告手续。采取精简许可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许可优化措施,建立务实便利、高效透明的快递许可工作体系,为快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提供便利。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州邮政管理局

    (二)加强法规、标准和规划的制定。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邮政业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积极配合上级出台快递管理有关制度,提高快递业法治化、标准化水平,通过立法规范和制度标准,推动和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做好与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完善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优化快递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商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落实快递业发展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扶持快递业发展的财政等支持政策,加大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快递枢纽建设、农村服务网点等公益性、基础性项目。统筹考虑快递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快递企业处理中心、分拨中心、集散中心用地,对适宜快递服务发展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要预留快递、物流服务网点进驻的空间。搭建信贷平台,为快递企业贷款开设绿色通道,解决快递企业资金短板的问题。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城市配送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园区等建设中要将快递业纳入统筹范畴,依法落实相应的财税支持政策。探索建设智能快件箱、快递公共投递服务平台、村邮站等服务设施,将快递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快递业基础设施项目,争取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定财力支持符合规划政策导向的快递业发展项目。(牵头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国税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州邮政管理局

  (四)规范快递车辆管理。要规范快递车辆管理,制定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办法,逐步统一标识,改进城市快递配送车辆的通行和时限控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停靠管理办法,解决城市快递车辆通行难、停靠难问题。根据国家标准逐步推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标准化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解决最后100投递难问题。支持快递企业依法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且已办理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收投快件。(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邮政管理局

  (五)加强快递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强化中高级专业人才储备工作。加强邮政业从业人员培训。推动邮政企业和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制定员工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提升计划。推进劳动报酬增长与行业发展同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推动邮政企业及规模以上快递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创建和谐企业。促进校企合作,支持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加强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等专业建设,支持开设快递有关专业。探索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搭建多方对话交流平台,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要,推动建立一批快递人才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组织实施

  各县、州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支持力度,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县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州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和州邮政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1611月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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