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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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11-1489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1-05-31 09:16:33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2010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千方百计组织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想方设法拓展融资渠道、吸纳社会投资,有效改善了我州发展环境,加快了产业培育和结构调整进程,充分发挥了投资对全州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2010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05亿,超额完成投资12个亿,保持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切实推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各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0年怒江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责任书》以及2010年下半年州人民政府召开的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一、目标责任奖

(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奖

1.泸水县超额完成0.78亿元,兑现奖金7万元;

2.福贡县超额完成0.03亿元,兑现奖金5万元;

3.贡山县超额完成0.03亿元,兑现奖金5万元;

4.兰坪县超额完成11亿元,兑现奖金27万元。

(二)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奖

1.泸水县完成5000万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3个,兑现奖金6万元;

2.福贡县完成5000万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2个,兑现奖金4万元;

3.贡山县完成5000万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2个,兑现奖金4万元;

4.兰坪县完成5000万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3个,兑现奖金6万元。

二、突出贡献奖

对完成全州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四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一)给予四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奖励,每县10万元;

(二)给予华能澜沧江公司主要负责人8万元奖励;

(三)给予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各6万元奖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30万元奖励;

(四)交通方面完成11.2亿元,比上年增加4.69亿元,给予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投资公司各5万元奖励;

(五)能源方面完成19.19亿元,比上年增加5.12亿元,给予州能源局、云南电网怒江供电局各4.5万元奖励;

(六)城市基础设施方面完成4.63亿元,给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万元奖励;

(七)社会事业方面完成2.6亿元,比上年增加0.98亿元,给予州教育局、州卫生局各3万元奖励;

(八)农业农村方面完成8.13亿元,比上年增加4.86亿元,给予州农业局3.5万元、州水务局3.5万元、州民宗委2万元、州扶贫办3万元奖励;

(九)工业方面完成9.16亿元,比上年增加6.07亿元,给予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4万元奖励。

2011年的投资任务比2010年更为艰巨,希望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正确分析当前面临的经济发展形势,按照州委六届八次全会、州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的部署和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的目标任务,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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