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怒江年鉴》(2009卷)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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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09-5881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09-04-15 16:33:44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和努力下,《怒江年鉴》(2008卷)已于2008年10月正式出版发行,为怒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建设记录和提供了大量丰富的信息资料。为进一步推进《怒江年鉴》(2009卷)出版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资料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怒江年鉴》(2009卷)主要征集从2008年1月至12月期间怒江州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历史资料,并由州地方志办公室负责收集、编辑和出版。
    二、《怒江年鉴》的编辑体例以《<怒江年鉴>(2009卷)撰稿编辑参考提纲》为主,全面展示各地域、各单位的整体形象,与人共享。各县和州直各部门要根据当年的工作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和行业特点,自行编写年鉴所记录的条目内容。所报资料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文字简练,述而不论。数据要与有关部门公开发布的相一致,字数3000—5000字(州级四套班子提供资料字数不限)。
    三、积极探索和开展《怒江年鉴》宣传彩页的认定工作,以丰富年鉴内容,提高年鉴的出版质量,同时弥补出版经费的不足。
    四、各县和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鉴资料的提供工作。各县资料由各县地方志办公室组织收集,并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州直各单位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指定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熟悉情况的人员专职负责资料的整理和撰写,报送的资料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撰稿人如有变动请将名单报州地方志办公室以便联系。
五、各县和州直各部门要提供怒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节庆活动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方面的图片,并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作者)。
    《<怒江年鉴>(2009卷)撰稿编辑参考提纲》由州地方志办公室编制、提供和指导。各县和州直各部门必须对所提高的书面资料(附电子文稿)进行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务必于2009年3月31日前送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dfznj2007@yahoo.com.cn。
未尽事宜请与怒江州地方志办公室联系,《怒江年鉴》编辑部联系电话:0886—3622844。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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