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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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08-13452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8-12-11 08:46:00

各县人民政府,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去冬今春我州的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和林业部门狠抓各项防扑火措施,在持续高温干旱,风高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的严峻形势下,各项主要指标都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内,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和无人员伤亡的可喜成绩。根据气象分析,今冬明春我州的森林防火形势仍然较为严峻,特别是从11月开始我州就已经进入了森林防火期。因此,为继续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预案、有措施,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切实加强我州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形势,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要求,不断完善森林防火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要全面负责,强化“三线、四个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制度,完善责任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奖惩,促进各级政府、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的发挥,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点支持保障。督促各乡(镇)、村组的责任落实,着力把责任制延伸到乡(镇)长、村(社)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这“五个”关键人员上。各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办公室因人员变动,特别是县、乡换届工作造成人员不足的,要及时充实完善,做好交接手续,确保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健全完整;各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好各自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防扑林火提供部门支持和可靠保障。
  
  二、抓好防火宣传,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宣传工作是搞好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既要超前实施,又要贯穿始终。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要认真开展以“森林防火威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继续实施学校“五个一”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年初要做好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资金安排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报刊、移动通讯等开展宣传,做到电视上有影像、电台上有声音、报刊杂志上有文章。要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从根本上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做到全民动员、全员参与。
  
  三、严格火源管理,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火源管理是预防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治本措施,为此,各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扭转森林火灾频发的被动局面。一是严格执行5个百分之百的管理制度,森林防火期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二是倡导 “提前、集中、统一”的农事用火模式,错开农村生产用火高峰期与高危火险期,保证规范用火、安全用火;三是提前排除火灾隐患,特别要对保护区、天保区和重点林区、高火险区和防火重点区域进行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从事各类涉林工程、旅游、生产、劳作的单位和个人,凡查出安全隐患的,要全部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加大火案查处力度 严格依法治火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火案侦探十分困难,但必须克服困难,全力查处。为此,州、县森林公安要与地方公安、检察、司法部门密切配合,要把打击纵火犯罪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违法必究。进入防火期后,各县要从第一把火抓起,迅速侦破,严肃查处,公开处理,提高办案率,惩罚肇事者,做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五、落实森林防火经费,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
  
  各县人民政府要按照《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要求,由县级财政按“三.三”制比例配套防火资金。林业部门的育林基金必须按不少于10%的规定用于森林防火。新造林地经验收合格后,每亩三角钱的管护费,其中一角钱用于防火。此外,天保资金和植被恢复费也要按规定用于防火。防火资金主要用于各项防火业务及建设。州、县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单独立帐,专人管理,保证管好用好,使有限的防火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森林防火这一救灾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完善预案,做好扑大火抗大灾的各项准备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扑救危险性高,组织扑救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积极扑救”的原则。一是各县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进一步修定完善,进入防火期前,乡(镇)以上政府预案制定率、备案率要达到100%,一旦发生林火严格按照预案组织扑救;二是抓好森林扑火队伍建设,科学扑救山火,精心组织好扑火专业、半专业队和义务扑火队。各县要组建1--2支季节性专业扑火队,每支不少于30人,做到集中食宿,统一管理;乡(镇)村要组织以民兵为主的扑火应急分队和义务扑火队;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也要组建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是扑火的重要力量,各级防火部门要主动作好衔接工作;三是检查维修好现有的扑火机具、交通、通讯、了望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保正通讯畅通,设备用得上;三是根据扑火需要准备好各种扑火物资;四是州县气象部门要做好准备,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降低火险等级。同时,要认真执行《云南省处置森林火灾安全规范》,做好对森林防火人员的防扑火知识,特别是安全扑火知识的培训工作,做到科学指挥、安全扑救。
  
  七、加强同缅方联防会晤,增强对边境一线火灾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我州边境线长,但边境一线监测了望设施少,没有防火阻隔带,加之我州的自然保护区和重要的原始林区大都集中在中缅边境一线,无形中增加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难度。边三县要根据实际积极做好同缅方的会晤工作,抓紧开展边境地区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严密监视火情动态,积极主动防火扑火,把林火堵于国门之外,减少境外火造成的损失,确保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边境附近居民点的安全。
  
  八、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进入防火期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别是林业局要安排好防火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火情调度,林业局领导要带好班,做到坐阵指挥,并要求值班人员人人会使用办公设备,及时准确地上报和处理火情,做到不瞒报、虚报、漏报、迟报。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严格火灾报告制度和火灾处置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而不乱。同时,各县防火办要认真做好办公室的各项建设,使办公室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提高处置各种火情火灾的能力。
  
  我州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省政府、省指挥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提高科学防火和科学扑救的水平,整体推进森林防火科学管理和有效处置火灾的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圆满完成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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