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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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08-113358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怒政办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08-11-19 15:34:34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初与各县人民政府、有关州直部门、有关重点企业分别签订的《2007年度怒江州安全生产责任状》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州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有关单位、企业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贡山县人民政府、福贡县人民政府考核为优秀,各奖励3万元;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为优秀,奖励2万元;州交通运输集团考核为优秀,奖励1万元。


  二、州农业局考核为良好,奖励1万元。


  三、对考核成绩为合格的兰坪县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兰坪金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奖不惩。


  四、对超出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泸水县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副县长)各罚0.05万元,请于3月30日前将罚款交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上缴财政。


  希望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和企业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促进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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