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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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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39-2007-14223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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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政发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07-12-31 23:59:59

 怒政办发〔2008〕14号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确保全州政府系统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及时,经州编委同意,州政府办公室组建了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为规范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运作,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怒江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
(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
     
   

 为确保政令畅通和紧急公务、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结合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以及我州实际,特制定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规则。
    一、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内设机构协调督办和文字综合等工作;协助接待处理来信来访;负责按规定需要州政府办公室通知的会议通知以及会议室的管理;联系州委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等。
    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应急信息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怒江州人民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州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州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州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决定事项;指导全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值班事项的办理
    值班工作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一)来电来文办理。接到各级各部门电话,涉及重要事项的要求提供书面传真,不能提供书面传真的,由总值班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迅速报告州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并按指示意见办理。接到群众电话,反映的问题或请求事项,有明文规定处置方法且无需协调的,由总值班室工作人员直接回复;反映的问题或请求的事项复杂、需要协调督办的,由州政府总值班室迅速报告州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并按指示意见办理。收到各县、各部门来件(包括传真、电报),按公文签批的规定办理,属于紧急重大情况的,立即报告州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并按指示意见办理。
    (二)会议办理。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各类会议必须形成会议方案,按程序报批。由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拟定方案,送领导审批。会议方案经领导审定后,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会议。
    (三)活动办理。上级政府领导来怒江视察、检查指导工作的活动安排,由州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相关科室拟定活动安排方案,按程序送审。对州政府每月的政务活动安排,州政府总值班室应在上月底排出初稿,送州政府领导审签后报州委,并于当月5日前印发给州政府领导、州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和州政府有关部门。
    (四)来信来访办理。对群众来信,按有关规定进行签批办理。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协助州信访局做好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对群众来访,总值班室工作人员要询问清楚其身份、证件,了解其来意,及时分办和交办,并掌握动态。对集体上访及上路静坐、游行、堵塞交通等,总值班室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做好值班记录,迅速报告州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按领导同志要求及时传达和办理,并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对来访人员在政府办公楼吵闹喧哗,影响正常办公的,通知公安机关和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电、冰雹、大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企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供水、供电等事故,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重大生物、化学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对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者次生、衍生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必须统筹应对。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按照“反映灵敏,报告迅速,工作细致,注重政策,措施有力,处置得当”的原则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主要任务是:掌握情况、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左右。
    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要迅速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情况,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级别,需要启动州级应急预案的,及时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向州政府领导提出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建议;经领导批准后实施。并及时报告州长、副州长、州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督促落实州政府有关应急管理的决定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总值班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上报政务信息,并做好相应的续报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会同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上报省政府和州人民政府。各县、各部门报送信息按《怒江州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规定》执行(见附件)。
    四、值班工作安排
    (一)值班人员安排。州政府办公室实行全员值班制度。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副主任、督察室主任、助理调研员和州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州政府法制局领导参与带班,一般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以外参与总值班室值晚班和节假日值班,打字员参与晚班陪班和节假日值班。为确保有紧急事项时能迅速联系上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都必须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不得请非办公室工作人员代班、陪班。
    (二)值班时间安排。州政府总值班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司机人员每次节假日值班按正常作息时间值全白班。参与州政府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值一次晚班的时间为:当天下午下班至次日上午上班及次日上午下班至下午上班(如遇次日是节假日,则次日由值白班的人员值);值一次白班的时间为一上午或一下午。打字员平时晚上参与陪班,陪班时间为当晚7时至9时。节假日打字员参与值班,白天按正常作息时间值全白班,晚上参与陪班,陪班时间为当晚7时至9时。
    (三)值班排班安排。值班由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统一安排。晚班按日固定到所有参与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值班的人员,每月按日依次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注意记住各自的值班时间及班次,州政府总值班室不另行通知。节假日白班由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在放假前一天按值班顺序排定,并通知到值班人。值班人如确有特殊原因离开不能值班的,需自行与他人协商,请他人代班,不得空岗。换班后,下次排班仍然按原顺序排。
    五、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保密规定
    (一)严格执行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
    (二)工作人员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传输涉密文件、资料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住址、电话及州政府会议内容、活动安排等事项;
    (三)凡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均要存放在保险柜中。
 附件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
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原则
    报送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信息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及时有效和有利稳定的原则,按先报事、再报情、续报因、后报果的顺序运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下列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进展、可能衍生情况,要及时续报进展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凡各县、各单位发生的紧急情况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在发生紧急情况后,各县、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在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时,必须同时向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要坚持上报信息审签制度。各县和州级有关部门上报的信息,要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科长)审核,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信息的上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时限
    (一)各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向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紧急信息的时限。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政府及州级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以内迅速向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事件有关情况。其中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都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以内向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事件有关情况。
    (二)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向省政府总值班室(省应急办)报送紧急信息的时限。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州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必须迅速按程序处理信息,与州委办公室统一口径,并报州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省政府要求的时限向省政府总值班室(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件有关情况。
    对情况复杂、时间紧急的突发公共事件,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用电话口头初步报告,随后以书面文字材料补充报告。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信息;事件处置完毕后6小时内上报小结式详细情况。
    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考核奖励和贻误责任追究
    州政府办公室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各县、各部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对及时、准确地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且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以及授意他人迟报、漏报、错报、瞒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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