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财政局,州级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4年东西部协作项目结余资金的函》(农办便签〔2025〕150号)及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现调整下达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结余部分(详见附件),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回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结余资金403.275663万元(具体详见附件2),其中:应收泸水市247.241287万元、福贡县19.333506万元、贡山县65.616757万、兰坪县38.546013万元。通过2025年州级与各县(市)年终结算上解事项办理。
二、调整下达各县(市)及相关部门403.239万元(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府经济科目县(市)级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州级部门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相关科目,请各部门尽快在一体化做好项目挂接,以便资金及时分配下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在组织预算执行中要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上海援滇专项资金下达表(2024年结余部分)
2.2024年上海援滇专项资金结余表(收回)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