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浏览:0  来源:怒江州财政局 作者:  语音阅读正文


索引号
015279120-2025-272526
发文机构
怒江州财政局
公开目录
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怒财农〔2025〕40号
公开日期
2025-08-27 15:27:37

兰坪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114号),经研究,现将2025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25年“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管理使用。本次资金下达后,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渠道任务对应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请参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14号)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尽快将此次下达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省级从2025年起,在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时,统一打上“高标准农田”标识,并将相关标识贯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各地要保持省级标识不变,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安全性,确保2025年度省级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同时,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28号)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尽快形成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实际支出,着力保障完成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考核任务。

二、强化绩效管理。州级前期已通过《怒江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怒财农〔2025〕24号)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绩效目标,本次不再重复下达。请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将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2025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8月27日

 

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