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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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20-2025-266632
发文机构
怒江州财政局
公开目录
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怒财农〔2025〕38号
公开日期
2025-07-30 09:24:21

贡山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100号 ),现将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五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相关县(市)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收到补助资金后第一时间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相关县(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相关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等有关规定,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抓紧做好防汛救灾等相关工作,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随文下达,相关县(市)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实施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分配表

          2.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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