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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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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20-2025-264672
发文机构
怒江州财政局
公开目录
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怒财农〔2025〕30号
公开日期
2025-06-18 15:14:17

兰坪县财政局,州植保植检站: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云财农〔2025〕75号),经与州农业农村局研究,现将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经济分类科目县级列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州级部门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相关科目。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相关工作,应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及时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地要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规〔2024〕4号),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尽早发挥资金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及结果运用等各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对项目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省财政厅将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并强化结果应用。

 

附件: 1.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分配表

           2.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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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

  • 怒财农〔2025 〕30号附件2 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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