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怒江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重点围绕开好举债前门、加大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和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为促进全州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债务基本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
云南省财政厅核定我州2024年末政府债务限额176.40亿元(其中:一般债限额113.69亿元,专债限额62.71亿元)。按地区分:州本级25.28亿元,占比14.33%;四县市151.13亿元,占比85.67%。2024年末全州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74.1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1.59亿元,专项债券62.51亿万元)。按地区分:州本级24.75亿元,占比14.22%;四县市149.35亿元,占比85.78%。
(二)债务率和债务风险等级
根据最新通报,我州2023年末债务率为134%,风险等级“黄色”。其中:州本级、贡山县债务等级均为“绿色”;泸水市、福贡县和兰坪县债务等级均为“黄色”。截至目前,我州政府债务管理运行良好,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债务管理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州、县(市)两级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积极稳妥推进债务管理各项工作。州委、州人民政府严格执行相关工作机制,按月专题研究防风化债工作、按季度听取防风化债工作情况报告;州政府领导不定期带队到县(市)实地推动化债工作,打通痛点堵点;多次召开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及时传达中央、省级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专题会议精神,及时掌握研究政策动态,安排部署工作;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债进度严重滞后县(市)的督导约谈力度。
(二)强化债券限额管理,严格债券资金监管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年初将政府债券资金收支、应付本息、发行服务费等相应编制收支预算。在预算执行中,对新增的债券及时编制预算和限额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复后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预算。二是依托云南省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对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州级财政部门对专债资金支出进行按周通报、按月预警、不定期调度,动态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专债资金闲置浪费。三是严格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券资金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债务化解全流程监管,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锁定目标任务,积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及隐性债务
一是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2024年全州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24.20亿元(其中:偿还本金19.36亿元,兑付利息4.84亿元)。二是千方百计完成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对照省财政厅下达我州的2024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资源统筹加大自身化解力度,穷尽一切手段筹措偿债资金,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
(四)依法合规开好举债融资“前门”
2024年省级转贷我州政府债券24.6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8亿元、专项债券21.81亿元)。具体安排使用情况:
1.用于项目建设等资本性支出的新增债券。一是省级转贷我州新增一般债券1.8亿元,截至目前,已支出1.14亿元,支出进度63.54%,未支出0.66亿元。二是争取到用于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兰坪段)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31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支出。
2.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24年争取到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的专项债券1.6亿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支出。
3.置换再融资债券。我州提前谋划,认真组织,积极争取专项用于化解隐债的再融资债券额度,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州大规模化债资金需求与财政“紧平衡”“硬平衡”之间的矛盾,对帮助全州各级降低债务成本、保民生促发展等起到重要作用。
(五)健全防控机制,严守风险底线
依托政府性债务系统和隐性债务系统,认真做好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按周通报、按月预警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按旬上报隐性债务偿债风险情况;按月进行债务风险提示,完成系统数据变动统计,动态监测更新债务规模、构成、化解等情况;按季收集上报隐性债务问责情况。2024年我州制定印发了《怒江州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和《怒江州政府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工作细则》,进一步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六)认真开展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2024年我州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个专债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其中,评价等级为“良”的项目1个,评价等级为“中”的项目4个。
(七)做好审计、核查题等发现问整改工作
积极配合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审计等部门开展的核查、审计工作,认真落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对发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见实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收支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我州地方财政自给率低,财政承受能力弱。未来四年,国家大规模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隐债化解压力,但地方政府法定债务规模不断增加,政府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进一步加剧了我州财政收支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完成2025年防风化债工作任务。加强对债务化解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资源统筹加大自身化解力度,加快推进地方隐债化解。更加重视化债真实性,杜绝虚假化债和数字化债,加快推进化债不实整改工作。依规履行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审核决策程序,抓实抓好盘活处置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实施推进,确保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及时清零并退台。
(二)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政府债务监管。一是健全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二是认真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审核、报送、监测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监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推动地方债务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一系列政府隐性债务管控文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范,严格项目审批程序,持续加强预算管理,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决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途径。
(三)谋划优质专债项目,加强收益和资产管理。会同州发改委、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严格把关项目可行性、成熟度以及融资平衡情况,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能够及时落地生效。加大通报约谈、督导督办力度,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项目按期投入运营,提高“债务一资产一效益”转化效率。加强收益和资产管理,确保项目达到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切实保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来源。
(四)严格债券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严禁擅自改变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违规出借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和“以拨作支”、“一拨了之”。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严禁超项目进度拨款等虚增支出进度的行为。严格将专项用于化解隐性债务的资金用于化债,加强资金使用和债务化解全流程监管,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附件:1.怒江州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报表
2.怒江州2024年新增一般/专项债券支出明细
3.怒江州2024年再融资一般/专项债券支出明细表
怒江州财政局
2025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