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财政局党组:
《中共怒江州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部分职能的请示》(怒财党组〔2023〕1号)收悉。经2023年3月26日州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在怒江州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中作以下调整。
一 、将发展改革科中“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的职能调整为“拟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划转、处置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划转、处置”。
二 、取消财政监督科中“落实各县(市)和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债务风险观察员制度”的职能。
三 、取消统计评价考核管理科中“负责协调中介机构开展所监管企业的资产、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组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 任期经济责任和专项财务审计等工作”的职能。
中共怒江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