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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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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20-2020-146530
发文机构
怒江州财政局
公开目录
2019年部门预算和项目绩效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9-21 16:26:0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331401000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拟订地方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政策,协商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等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孵化社工组织和志愿组织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团队开展社会活动,引导和支持社会工作、志愿者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

(4)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拟订全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残疾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拟订全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和配套文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县级及以下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组织调处州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州地名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和监督中央、省、州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8)贯彻落实民间组织管理政策,拟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州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法规,推进婚俗改革。

(10)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服务规范,拟定地方殡葬管理法规制度、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公墓建设。

(11)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障政策,统筹推进全州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2)贯彻落实国家儿童福利政策、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政策。拟订全州孤弃儿童保障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3)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在社会组织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

(14)完成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和全省第二十次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深入实施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四大民生服务体系及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程两项社会治理工程,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地贡献。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一是充分发挥行业职责,全力推进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切实履行民政职能,推进行业扶贫,紧紧围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应保尽保、精准施保”要求,抓实兜底保障工作。按照动态管理要求,发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定期开展对象核查;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对全州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脱贫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统计,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对象精准,并建立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脱贫对象动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清理退出低保范围;落实低保备案制度,对全州民政系统干部和低保经办人员及村“三委”班子成员亲属享受低保进行备案登记。二是发挥民政救急救难职能。按照“应养尽养”原则,扎实开展特困人员核实认定工作,全州共纳入特困供养人员2406人,全年共发放供养资金1309.21万元;严格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群众开展临时生活救助,全年共救助9757人次(建档立卡对象21137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27.61万元(建档立卡对象287.56万元),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杜绝和避免冲破道德底线和心里底线事件的发生。三是社会事务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婚姻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围绕婚姻登记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婚姻登记管理法规政策落实、边民婚姻登记等工作方面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强化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全面实现信息化登记。有序推进殡葬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时调整充实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全州殡葬改革推进情况通报会。四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看望慰问百岁老人、困难高龄老人和敬老院的老人,给他们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带去党和政府的慰问和关怀。五是积极推进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积极推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募集福彩公益金3023万元,共支持民政福利项目建设90个,列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项目10个,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累计资助贫困大学新生429人,支出助学资金69万元。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全面落实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培训班。建立了社工机构孵化基地,引进云南省社工服务机构开展“三区”计划项目,全州有3个“三区”计划项目及1个“牵手计划”项目开展。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积极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严格按照全国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操作程序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初审、审核、审定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州共审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12065人,全年共发放资金 1201.41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怒江州民政局机关,为行政单位;

2.下属怒江州救助管理中心,为事业单位;

3.下属怒江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

4.下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事业单位;

5.2019年新增内设下属怒江州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

6.2019年新增内设下属怒江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为事业单。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2882.04万元对比合计减少了1382.17万元,减少了47.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下转移支付所有州级福彩公益金项目1412.5万元未列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作为另文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7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58万元,占总支出的50.14%;项目支出635.04万元,占总支出的49.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3162.42万元对比减少了1888.8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内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原我局优抚安置科、双拥科、救灾科、老龄工作委员会、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划转,导致2019年经费支出比上年大幅减少;二是怒江州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竣工,工程建设经费较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09万元。与上年支出97.45对比减少了26.36万元,减少了27.05%,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及划转人员8人,导致相关日常运转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5.04万元。与上年支出2402.14万元对比减少了1767.10万元,减少了73.56%。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上年项目支出中有2218.20万元用于怒江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款及待摊费用,本年度因该项目进入竣工阶段,相应工程款及待摊费用大幅减少;二是因本年度内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相关业务项目经费划转,导致我局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1.20802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15.77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万元、扶贫工作经费6.44万元、扶贫工作生活补助经费支出8.34万元;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2万元;3.死亡抚恤支出21.8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退休干部死亡抚恤;4.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科目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安置工作经费支出0.75万元;5.2082001临时救助科目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3万元;6.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支出2万元;7.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科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支出1万元;8.2130501行政运行科目支出5.63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支出5.63万元;9.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科目支出583.04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公益活动及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经费支出14.36万元、怒江州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待摊费用支出303.29万元、全州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支出20.61万元、社会工作及机构补助经费支出10万元、殡葬信息化建设补助经费支出1.5万元、公益慈善福利事业宣传经费支出10万元、志愿者服务经费支出3.28万元、怒江州社会福利中心综合楼缺口补助资金支出200万元、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工机构培育项目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22%。与上年支出1348.13万元对比减少了657.56万元,减少了48.78%,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内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原我局优抚安置科、双拥科、救灾科、老龄工作委员会、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等相关人员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划转,导致2019年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具体支出为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34万元。

2.外交(202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203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204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60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2%。具体支出情况:2080201行政运行390.29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21.84万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0.75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10.36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

6.卫生健康(210类)支出35.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具体支出情况: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9.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48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0万元。

7.农林水(213类)支出13.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2130501行政运行5.62万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8万元。

8.住房保障(221类)支出3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5.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0万元,支出决算为7.56万元,完成预算的65.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费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未发生费用;二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并通过减少公务用车日常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得到有效控制;三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有关文件规定,控制接待餐数及人次,避免违规接待,使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56万元比2018年减少6.14万元,下降4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4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4万元,下降3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1万元,增长6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年中机构改革,原我局部分业务工作划转导致督察检查等接待费减少;二是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有关文件规定,控制接待餐数及人次,避免违规接待,使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占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7.4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政专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珠海市民政局调研帮扶接待、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调研工作接待、殡葬改革及公务管理调研工作接待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09万元,与上年支出97.45万元对比减少了26.36万元,下降了27.05%,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我局优抚安置科、双拥科、救灾科、老龄工作委员会、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等业务工作划转,相关人员划转8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相关使用情况为:办公费10.72万元、邮电费3.32万元、差旅费12.52万元、工会经费2.72万元、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福利费3.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4.6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民政局资产总额7064.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7.03万元,固定资产2743.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311.56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112.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7.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5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8.1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7.5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窗体底端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怒江州民政局

2020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330000331401111

 

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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