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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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20-2020-146323
发文机构
怒江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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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9-17 15:30:0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336301000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加挂怒江州中医药管理局,怒江州防治艾滋病局。下属单位有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卫生监督所、州中心血站、州干部保健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推进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家底”清楚怒江州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7万人,其中未脱贫贫困人口14.29万人、已脱贫12.3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2.52%,因病致贫返贫率为14.7% 二是完成了脱贫出列指标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制定下发《怒江州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怒江州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结算”大幅减轻了贫困群众“跑腿垫资”,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克服困难、千方百计通过整合专项资金、三峡帮扶资金,争取“传化”基金等方式,全州255个行政村已经实现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的目标并按照每千服务乡村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638名乡村医生通过培训,全部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三是脱贫成果巩固指标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不断完善。全州30个乡镇卫生院(含2个社区卫生服务卫生中心),按照“按需合理配置原则”,积极采购医疗设备并规范科室、床位设置。同时,通过全科医生特色岗位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上岗、县内调动等方式,将县域内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执业医师配置到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执业。截至目前,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人员、床位、设备配置及科室设置已基本达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州4家县级综合医院,已有3家达到了二级医院标准床位数均在100张以上,每床净使用面积均大于(或等于)5平方米,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并配齐与业务需求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县级医疗机构已全面实现了省内外三级医院组团式对口帮扶,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积极推进。四是实施“三个一批”核准分类救治截至2019年11月大病集中救治1481人,救治进度97.4%;重病兜底保障救治100人,救治进度98.0%;慢病救治17230,救治进度95.1%;重病救治21人,救治进度95.5%。进一步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病、精准施策。五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推进顺利结合怒江州安置点就医需求,在全州8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置医疗资源18个。下发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传染病防控实施方案》《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健康素养提升实施方案》《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扶持及配套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依托“中交集团援建怒江卫生健康项目”,投入46.4万元帮扶资金作为开展健康素养提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加强慢性病健康教育等工作经费旨在全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内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健康素养水平,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2、深入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2019年全州共有在建项目18个,计划完成建筑面积233166.4平方米、计划投资103324万元,其中:州本级在建项目5个,计划完成建筑面积90165平方米,计划投资39323万元;县级在建项目7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保健院1个、县级疾控中心2个),计划完成建筑面积108627.4平方米、计划投资44735万元;乡级在建项目6个,计划完成建筑面积34374平方米、计划投资19266万元。一是卫生补短板项目进展顺利。我州被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及妇女儿童医院扶贫工程行动计划》的项目有4个,分别是一期1个项目:兰坪县人民医院,二期3个项目:兰坪县中医院住院大楼、福贡县人民医院、怒江州中医院,计划总投资6.60亿元。其中,兰坪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2019年8月2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顺利完成,已经投入使用。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1085万元资金已到位21106万元(国开行贷款16850万元,其他资金2406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850万元)兰坪县中医院住院大楼建设项目2017年6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已于2019年10月26日封顶。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183万元。州中医建设项目于  年 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916万元二是中央预算内投资2019年在建项目整体推进顺利。州人民医院二号住院楼(含医技楼)2019年6月投入使用兰坪县啦井卫生院改扩建项目2016年项目2019年9月25日竣工验收,项目11月内投入使用。贡山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该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正在做室内装修工程,预计年内投入使用,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41万元。福贡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2017项目),该项目被列为卫生补短板(二期)项目,与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交叉。该项目已到位中央资金4584万元截至目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826.89万元。泸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该项目到位中央投资600万元,项目于2017年12月8开工建设,预计年内主体工程封顶,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60万元。州中心血站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于2019年9月14日竣工验收,年内投入使用。州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220万元。州疾病预防控制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367万元。兰坪县疾控中心实验楼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于2018年3月12日开工,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年内投入使用,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80万元。泸水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2017年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25万元。

3、认真做好人才培养工作。一是多渠道引进人才。实施紧缺卫生人才引进招聘工作,2019年共招聘引进紧缺卫生人才39名;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组织完成上报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10人。落实完成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29人就业安置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2019年度全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人;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完成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招聘岗位为17人。启动了2019年第二批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二是加强了我州优秀医务工作及高层次卫生人才选拔机制建设,大力重视学术带头人与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完成2019年怒江“名医”推荐工作;完成卫生健康大会社会事业进步奖“优秀医务工作者”30名评选表彰;完成在“三区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44名的推荐工作;组织推荐并向州人社部门上报享受省政府津贴候选人2组织推荐并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万人计划”候选人1委组织部要求,在州直下属单位组织推荐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候选人1;借助中交集团帮扶契机,在全州基层医疗单位选派了10名学科带头人到省外医院研修。三是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认真完成了2019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及全基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完成了全2019年度1300余名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450余名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报名及考试组织等工作。

4、认真做好医药卫生改革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以党建促引领,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医院章程,截至2019年10月全州1家三级公立医院,5家二级公立医院、3家民办医院完成了章程制定工作;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检查检验结果州内医疗机构互认与推送、异地就医结算等信息化便民服务;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四统一”。二是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研究拟订了《怒江州医疗联合体建设规划试行》,并由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牵头与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建设医共体。选派县级医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乡镇卫生院指导,建立医共体内患者转诊机制。是深化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怒江州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已于2019年10月28日州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州委深化改革会议审议通过后实行。是继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各县(市)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按照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标准,积极协调医保部门合理调整支付比例,结合健康扶贫工作,规范患者转诊转院程序。在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病种的基础上将心力衰竭纳入分级诊疗管理,印发了心力衰竭分级诊疗技术方案。是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州人民医院与全国、全省三级医院纳入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比较,重点考核业务工作情况,通过医疗质量控制、合理用药、检查检验同质化考核医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通过人力资源配比和人员负荷指标、经济管理指标、收支结构指标、门诊和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变化等考核医院的运营效率;通过人才结构、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技术应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指标考核医院的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衡量患者获得感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发展方式、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并实现更科学、更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实现医院效率的提高和质量的提升。

5.切实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做好对口支援帮扶工作。以对口帮扶为契机,抓住机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2018年以来,珠海市及各区在健康扶贫中投入资金3361.47万元,帮助怒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2019年1-10,省内外34所医院派驻帮扶我州7所二级以上医院和3所妇幼保健院2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乡镇卫生院,共选派驻点医师148次,15所医疗机构开展帮扶工作。共诊疗门(急)诊人数35544人次;住院患者人数7557人次,指导开展手术操作2208台次,会诊 1635 人次,教学培训14757人次,手术操作培训1413人次,举办培训班培训 1116人次,举办学术讲座培训 6345 人次。开展新项目9个,新适宜技术40按照《怒江州2018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从州县17所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选派了23名医师到10所乡镇卫生院驻点帮扶。共接诊门急诊患者1796人次,完成诊疗住院患者人数175人次,手术操作18台次,会诊155人次,教学培训392人次。开展新项目3个,新适宜技术3项同时,怒江州选派105名医院管理干部和医技人员帮扶医院学习进修。二是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以州人民医院三级甲等、泸水市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创建为重点,全面启动推进四县市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工作。完成了兰坪县人民医院提质达标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完成了对泸水市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创建2次州级带教评审和1次省级带教评审;积极推进医疗中心建设慢性病救治与管理重点着力提升州县级医疗机构院前院内救治能力,启动推进怒江州人民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兰坪县人民医院、福贡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泸水市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了省级临床重点评估验收2013-2015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怒江州人民医院麻醉科、儿科;兰坪县人民医院妇产科)2019年于8月接受省卫生健康委的评估验收。并推荐了州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为2020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荐泸水市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为2020年“补短板”重点专科培育项目。三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提升电子化注册率。严格执行全科医疗科设置标准,精神科医师执业标准,按规定下放护士执业权限,简化注册程序;认真组织完成了879名医师参加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并对考试不合格的33名医师及未参加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19名医师给予暂停执业资格三个月处罚是继续推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制定印发了《怒江州2019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怒卫健发〔2019〕98号),将预约诊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远程医疗制度、检查检验结互认制度四项制度建设作为重点,着力推进多学科诊疗、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智慧医院建设。组织完成了泸水市人民医院中医科、外科、内科、儿科、妇产科等五个病区优质护理验收工作。是持续推进血液管理工作。加强采供血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进一步规范临床合理用血。制定印发了《怒江州2019年采供血计划》。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献血知识普及宣传工作,建立了怒江州无偿献血自愿服务队,联合州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怒江州首次无偿献血晚会,努力推进无偿献血不断发展,提高千人口献血率和采血量,2019年1-10月31日,共采集无偿献血2695人次,采血量:3341u(668200毫升),完成了临床供血红细胞类3801.5u,血浆类152700毫升,冷沉淀666.5u,有效保障了全州临床用血。

6、切实做好中医药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州中医医院、兰坪县中医医院两所中医龙头医院建设总投资303万元,用于州中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兰坪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2019年完成了全州5所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区建设完成了30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药服务区建设;全州66.67%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2.85%的乡镇卫生院、91.29%的村卫生室能够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二是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开展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截至2019年10月,全州0-3岁儿童人数有28180人,完成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20434人,覆盖率为72.51%,65岁以上老年人有40125人,完成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8763人,覆盖率为46.76 %。三是中医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中医诊疗量逐步增加,截至2019年10月,中医类门诊达28594人次,占门诊总诊疗量8%2所中医医院门诊处方总量381997张,门诊中药处方143230张,占门诊处方的37.5%,中药饮片处方106036张,占门诊中药处方的74%。综合医院门诊中药处方111805张,中药饮片处方18911张,占门诊中药处方的16.91%

7、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开展了尘肺病攻坚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国家卫健委新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采集工作。开展了全州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开展了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负责人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2.1%。完成了80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并加大对我州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共摸底了88家企业。下发整改指令11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进一步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工作。2019年度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巡查1012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饮用水、传染病、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等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了51次,监督覆盖率100%,为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达了书面改进意见书32份对宾馆、旅店、美容店、理发店、足浴店、舞厅、KTV等公共场所进行了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245户次,合格83.78%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下达意见书201份,给予警告并限期改进行政处罚的有7户;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工作,对11份水样的快速监测,合格81.82%。监督覆盖率100%,下达整改意见书36份开展8次打击非法行医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取缔非法行医1家;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餐具消毒效果监测,监督监测了154份餐饮具样品,合格135份,合格率为88%三是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下发《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2019年州级食品安全监管项目实施方案》;标准备案5起食品安全企业。;组织召开了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座谈会;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周宣传。

8、认真做好药品管理工作一是强化短缺药品预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的网络畅通,截至2019年11月,完成41个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的初始登录工作。确定兰坪县人民医院、贡山县人民医院、片马镇卫生院、中排卫生院、马吉乡卫生院、东骏药业保山分公司为我州短缺药品监测点为完成“云南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课题研究。二是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8家药品配送企业,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三是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将慢性病领域(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可将非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调整到45%;同时,加大了督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从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力度,形成从准入到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机制

9、深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结核病防治工作进展顺利2019年边三县(市)按照《怒江州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结核病筛查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相继启动开展了肺结核筛查工作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州共筛查307293人,占筛查总人数的84.08%查出可疑病人43478人,完成胸片检查25823人,在云南省疾控中心、怒江州疾控中心、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的协助下已确诊并登记581例患者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顺利2019年1-9月,全州共监测检测各类人群177315人份(较去年同期检测150078人份增加了18.1%),占常住人口数的32.4%,检出艾滋病病毒阳性132例,阳性检测出率为0.076%,检测发现率为81.90%(第一个90%)。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州有5个医疗机构开展抗病毒治疗工作,累计治疗1117例;累计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1281例,在治855例,抗病治疗比例为66.7%(第二个90%);CD4检测比例为79.7%,病毒载量检测比例为74.2%,治疗成功率86.8%(第三个90%)三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进展顺利为提升基层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2019年2月邀请了省心理卫生专家到贡山县对基层精防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进行培训和并给予现场指导。截至2019年11月,全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册1979人,患者报告患病率(在册率)为3.62‰年在管患者为1890人,管理率为95.5%;规范管理人数1553人,规范管理率为78.47%,较去年同期上升1.93%专科医师复诊778人,较去年同期上升39.31%。四是慢性病防治进展顺利工作。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34558人建档率112.42%完成体检11791人体检率38.36%健康管理8539人健康管理率27.78%;35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累计建档11748人建档率70.11%,完成体检6355人体检率37.93%,规范管理8140人规范管理率48.58%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累计建档2395人建档率41.30%,体检1436人体检率24.77%,规范管理1334人,规范管理率31.65%截至20191030全州4县(市)网络报告死亡个案2353例,粗死亡率430.16/10万较去年同期报告死亡率下降59.62/10万五是扎实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碘盐监测工作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控制标准。疟疾、麻风病防治已达消除标准,正等待上级考核验收。

10、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基础。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全州家庭医生团队总数共增加114单个团队签约超过1000人的团队数明显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类慢病履约率得到提高。其中,高血压签约5086人次,履约率99.72%,糖尿病签约758人次,履约率98.68%,严重精神障碍签约1041人次,履约率95.2%,肺结核签约816人次,履约率94.24%。二是“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进顺利。完成了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任务。6个乡镇卫生院的设备配置,省级已于2019年8月底完成设备统一招标,现已进入厂商设备供货配发阶段,预计年底可完成。兰坪县营盘镇、通甸镇中心卫生院、贡山县独龙江乡中心卫生院已完成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任务。三是组织实施“2019年怒江州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了12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在岗学习培训,参训1063人次;举办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怒江州基层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乡、村两级医务人员50人参加了2019年度怒江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培训班42人参加培训;举办2019年助力怒江州贡山县脱贫攻坚乡村医生培训班50人参加培训组织了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培训培训乡村医生350名

11、切实推进妇女儿童保障工作。一是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较同期有所下降。2019年1-10月,全孕产妇死亡3人,孕产妇死亡率46.24/10万2018年同期72.99/10万下降了37%,暂时未达到省级45/10万的指标要求;5岁以下儿童死亡112人,死亡率17.26‰(比去年同期18.83‰下降8.34%);全州婴儿死亡85人,死亡率13.10‰(比去年同期16.64‰下降21.27%二是深入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2019年1—10月,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13414人,目标人群覆盖率48.68%;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13434人,目标人群覆盖率48.76%;妇女常见病筛查21415人,筛查率39.1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2.66%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2.88%。全婚前保健人群HIV和梅毒检测人数为7590人;孕产妇HIV、梅毒和乙肝检测人数为7709人三是营养保障有力实施。2019年1-3季度,全州共为12750名6—24月龄儿童发放了营养包,营养包的有效服用率达89.75%

12、认真做好人口和家庭老龄工作。

一是人口工作进一步夯实。截至2019年上半年,期末全州人口总数5555507人,已婚育龄妇女107490人,期末领取独生子女人数11024人,上半年,全州共出生3481人,死亡1571人,自然增长率3.46‰,出生婴儿性别比103,计划外生育628人。切实开展了2019年奖励扶助申报与资金测算和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决算工作。二是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切实推进完成了20%的社区(村)开展健康社区(村)创建工作,完成100个健康家庭的创建任务完成了2019年度怒江州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调查工作,并组织了1期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和烟草流行调查培训班泸水市开展以“快乐健身 科学膳食 全民参与健康泸水”为主题的“2019年创建云南省健康促进市启动仪式大型宣传活动;在大龙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一期“姐妹手拉手巾帼脱贫快步走暨怒江州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启动仪式”;举办了“云南省2019年健康中国行——健康促进助力脱贫攻坚”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健康巡讲7场,覆盖人数达2662人,走访慰问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3户。三是健康宣传工作稳步推进。以每月19日的“健康宣传日”为抓手,健康促进与教育为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每月都同步开展关爱孕产妇及婴幼儿、环境卫生整治、全民健身、老年人保障等专项行动,不断完善了建立州、县、乡、村健康教育服务网络体系和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立体式、全方位式的宣传体系。2019年以来,活动共派出医疗专家712人次,家庭医生团队377支,其他人员 2074人次;开展义诊活动410场次、专题讲座382场次、各类专项行动277场次、宣传活动330场次,同时驻村工作队、村三委班子共2388人次包干负责、点对点、面对面宣传服务工作,活动覆盖所有的村寨,参会活动的群众人次达到14万人。四是逐步探索老龄工作。认真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以“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为主题进行了为期1周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老年节”,切实组织了“敬老月”活动。2019年,与州民政局协作共同完成了2019年高龄老人统计工作及生活补助费(含省级资金、州级资金)发放工作(274.08万元)。完成了2019年全省医养结合监测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继续巩固推进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医服务绿色通道和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两项重要任务,各级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100%、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13、计生协会工作推进顺利。一是村级计生协“会员之家”基本规范截至2019年10月累计投入国家、省、州三级统筹资金达约25万元开展村级计生协规范化“会员之家”建设全州230个行政村计生协已修订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村级“会员之家”覆盖率84.8%。二是生育关怀系列活动深入人心2009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州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保费收入累计达981.391万元,累计投保人次达20余万人次,累计赔付达627余万元,受益贫困群众达3554人。怒江州计生协会获得全省2019年度计生家庭保险工作一等奖和2009年至2019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精诚合作奖。三是惠民项目实施顺利。中国计生协扶贫项目规范化孕产妇产检项目成效明显,据统计,2018年至2019年中国计生协累计投入怒江州100万元规范化孕产妇产检项目资金,截至2019年10月31日受益贫困孕产妇累计达约0.5万余人;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成效明显,截至2019年10月31日,19户贫困母亲已增加收入共计16.38万元,平均每户贫困母亲增加收入0.86万元;幸福微笑救助唇腭裂儿童项目顺利推进,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全州各级计生协先后组织63名唇腭裂患儿在泸水市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幸福微笑—救助唇腭裂儿童”常规性救助活动,截至2019年10月31日已成功救治53名唇腭裂患儿,投入社会捐助资金达约25万元。

14、干部保健工作从无到有。一是调整领导机构,健全组织体系。2019年重新调整怒江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主任,州政府分管卫工作的副州长为副主任,州财政局州委老干部局和州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完善制度体系,确定定点医院及专家。建立健全干部保健定期体检巡诊、在职厅级领导干部保健联系制度、特需就诊上门服务、干部健康定期体检等工作制度,把怒江州人民医院、怒江州中医医院定为怒江州干部保健医疗服务定点医院,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定位为怒江州干部体检定点医院,确定了89名干部保健医疗专家。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开设干部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三是确定保健对象,提供上门服务。按“突出重点、分级分类、应保尽保”的要求,优先把在职厅级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厅级老干部纳入保健服务对象,按照个体不同健康状况和工作特点,提供不同的个性化健康保健服务。截至2019年11月,组织医疗保健专家上门诊疗服务7场次,组织各类健康知识大型讲座3场次;发放老干部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卡106张,为17名退休老领导开展了上门服务工作;明确每年各单位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低于本单位应体检人员的95%开展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服务30次,形成了州委常委会等重大活动的常规保障,怒江干部保健工作已成常态化。

15、切实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卫生健康系统的行业作风问题,拿出决心将2019年作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整治年,通过强化警示教育,严惩重罚,完善机制等手段,通过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整治、不正之风清理整治、医疗乱象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多管齐下整治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各种警示教育1000余次;对全州涉及的26个科室,109人进行了书面和口头批评教育,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中处理了2起违规诊疗项目;建立11个医德医风管理制度,细化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在全州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实行医德医风年度考核,建立完善医德医风档案。通过10个月的专项整治,全州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初显成效,群众就医感受有所改善,广大医务人员想认识逐步提高、服务态度逐步转变、就医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怒江州卫生监督所

3.怒江州人民医院

4.怒江州中医医院

5.怒江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怒江州中心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5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5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无。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8926.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7.54万元,占总收入的33.95%;事业收入24904.29万元,占总收入的63.98%,其他收入805万元,占总收入的2.07%。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4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了205.1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了6938.6万元,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022.72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了532.3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448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4.36万元,占总支出的74.40%;项目支出11388.58万元,占总支出的25.6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34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3918.61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78.08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405.5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减少3498.21万元,医疗救助支出增加4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09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1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99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7.5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减少20.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37.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05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卫生健康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8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8.09万元,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3741.55万元,公立医院比上年增加2898.4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94.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19%。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6.06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培训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18032.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7%。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医院、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及生活通讯补助费支出

     8.住房和保障支出51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7.30万元,完成预算的45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58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67.3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车辆运行经费预算为3.5万元,而由于脱贫攻坚任务的不断加大,下乡督导工作增多,且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增多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增加91.77万元,增长2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6.66万元,增长27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9万元,下降48.0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八项规定,各项接待费用减少,车辆运行费用也相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占72.87%;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26.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01.76万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2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下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主要用于健康扶贫上级指导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62万元,主要是随着健康扶贫工作任务的不断推进,下乡督导差旅费用不断增加。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了12.16万元,参公单位行政运行叫上年减少了4.5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怒江州卫生健康部门资产总额67358.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92.46万元,固定资产15607.2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669.6万元,无形资产39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2.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1.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336301111

 

 

包含附件

  • 2019年决算公开报表(汇总)202009171118125412020091805204904420200918053932792.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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