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自然资源公安局
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9年怒江州自然资源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 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万元增加了15万元,增幅750%,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保持一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5万元。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公务运转、执法办案产生的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同2018年预算0万元相比增加15万元,增幅750%。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属于政法经费保障部门,在经费保障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因在本年度预算中需要安排其他工作经费支出,所以2018年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未在当年财政预算中安排。
3.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
上级部门到我州指导工作和业务考核,各县(市)局来州里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州外同行来我州学习交流和办案等工作餐的费用。同2018年预算2万元相比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
怒江州自然资源公安局
201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