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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林业局机关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2.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林业队伍建设;
14.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州林业局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两个二级单位,即:云岭管护局(副处级)和州林业科学研究所(正科级)。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包括行政6个,即:办公室、造林绿化科、资源林政科、森林防火科、计划财务科、野生动物保护办;参公4个,即:天保退耕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局、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事业6个,即:林业项目办、林木种苗站、能源工作站、森林分类经营办、林改服务办、木本油料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抓好林业行业扶贫工作。
根据《云南省全力推进迪庆州怒江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围绕《怒江州全力推进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林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开展林业行业扶贫工作;督促指导好各县(市)生态扶贫工程项目的实施。
2.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做好应急值守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防火应急信息畅通,防火意识不断提高。下发《怒江州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令》,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察及明察暗访,不断加大对各县(市)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野外火源管控和严防境外火入境等工作。
3.抓好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工作。
督促、指导和检查2018年25万亩核桃提质增效和0.66万亩漆树提质增效项目;对2019年25万亩核桃提质增效项目任务进行安排布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8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23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1.2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1.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1.27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61.27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1.2746万元(本级财力1561.27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1.274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561.2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5.2746万元,项目支出21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9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以及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卫生健康支出73.22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本部门在职及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4.576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农林水支出1082.1799万元,主要反映政府林业事务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单位机构运行经费、“三公”经费、林业项目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应急管理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11.5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1.5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28.6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494万元,项目支出2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0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3个,采购预算资金250.78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345.2746万元,2018年度基本支出预算1135.01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0.2554万元。具体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11.554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985.0058万元,增加226.5482万元,变动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的提升和相关社保补助基数也随之提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25.6494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145.2758万元,减少19.6264万元,变动原因为财政压缩支出,进一步减少“三公”经费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0712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4.7376万元,增加3.3336万元,变动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增加了遗嘱、抚恤等补助费用。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1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5.52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为缓解财政压力,全力确保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本年度财政调减了部门的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天然林保护:反映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4.退耕还林:反映专项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支出。
8.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0.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反映除国家公园以外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能力提升、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修复、科研、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1.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3.执法与监督: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火灾、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5.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5.6494万元,较上年减少19.6231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58.43万元,较上年16.93万元,减少原因为财政安排经费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8.52万元,较上年减少3.24万元,减少原因为有人员调动;会议费2万元,福利费7.0552万元,较上年增加0.3052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工会经费5.6442万元,较上年增加0.2442万元,增加原因为有新进人员。主要用于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按质、按时、按量完成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布局工作,督促做好439.23万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46.65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兑现工作,开展公益林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公益林管护水平。二是完成州级“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展示馆升级改造工作,提升遗产地宣传教育水平,同时明显改善展示馆交通、服务等基础设施和浏览条件。三是完成全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采购以及督促完成赔付工作。四是督促完成天然林森林资源管护、公益林建设任务和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督促各县完成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7.9万亩,及草原监测样地任务72个,开展全州草原监测统计技术指导培训、草原普法宣传、草原项目管理、日常监管等。五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施好怒江州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提升防控能力,按照项目设计州林业局完成扑火机具、装备及防火特种车辆的采购共149万元;加大自然保护区巡护力度,抓好野外火源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234300111
附件:
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19年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