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怒江州政府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6.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23.4万元,减幅29.1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怒江州政府办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怒江州政府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8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减幅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相条例》《怒江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原因是根据上年实际支出情况调增预算。办公实室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完成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接待所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怒江州政府办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比上年初预算减少19万元,要变动的原因是我部门下乡调研力度的加大,到县、乡级出差次数增多,公车用车使用频繁;公车使用年限越长,保养和维修次数增多,脱贫攻坚任务重出差频率增加;但是根据2019年预算资金缩减的实际情况,部门调减年初预算。办公室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办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怒江州本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
怒江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