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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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20-2019-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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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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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和项目绩效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文      号
公开日期
2019-04-22 15:58:0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31800000

第一部分  怒江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二部分  怒江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目录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收入总表

五、部门支出总表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三、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怒江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怒江州财政局是怒江州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怒办字〔2019〕40号)执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怒江州人民政府委托,向怒江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办理中央、省对怒江州的转移支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统一管理财政专户。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州各须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七)按规定拟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全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八)制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边经贸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十三)负责管理全州会计工作。拟订全州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州属企业的国有资产,指导县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十五)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州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十七)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八)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九)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依法对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十一)接受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业务指导,对口联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十二)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加强对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行业监管;组织协调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二十三)负责怒江州人民政府与省驻怒江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怒江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怒江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二十四)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怒江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金融活动;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指导下,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二十五)负责承担怒江州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在中央、省级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行业监管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市)地方金融尽管工作,对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省属金融机构的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州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州财政局为一个独立行政编制机构,纳入2019年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设2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研究与法规科、综合科、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对外合作与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发展改革科、统计评价考核管理科、地方金融监管和稳定科、政策法规科。同时下设三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怒江州预算评审中心、怒江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怒江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以上行政机构机构设置为机构改革后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以机构改革后设置情况为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决压实财政“三保”责任。切实承担保工资、保运转和基本民生兜底责任,切实用好财力、编好预算,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大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继续将“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重视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的困难,积极向上汇报反映,争取得到更多的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培植产业,拓宽收入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加大资金统筹,提升财政自给能力。

2. 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学习贯彻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以贯之增强忧患意识,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增强风险防控的有效性。要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性债务统一归口财政部门管理机制,落实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确保实现年度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要认真做好政府债务预算,筹措安排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本息,严防政府债务违约。要加大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坚决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科学制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精准安排资金,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支持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五场硬仗,支持实现9万贫困人口脱贫、146个贫困村出列,贡山县率先脱贫摘帽。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支持贡山县国家级生态创建和泸水市、福贡县省级生态创建工作。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继续实施好天然林保护,支持节能减排和“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和“两江”流域生态修复,促进绿色发展。

3. 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一是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缓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落实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加快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怒江融资担保公司龙头带动作用。落实好普惠金融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新增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涉农企业贷款。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全面落实各项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三是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落实好养老健康家政、旅游休闲、文化体育等促进消费政策,支持数字政府、数字乡村、智慧旅游等建设。四是全力支持“五网”建设。抓住全省“五网”会战机遇,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整合专项等措施,大力支持怒江美丽公路、怒江民用机场、保泸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财政增收。五是支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加快铅锌、硅矿产业提质增效,支持金鼎锌业老姆井尾矿项目建设。六是紧盯重大项目,强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推进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融合,推动项目建设投产。

4.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强化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组干部待遇标准提高。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改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二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三是支持建设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紧盯上级政策导向,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奖补资金,支持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建设。四是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以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等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大会战,支持乡村治理。五是支持“平安怒江”建设。健全稳定投入保障机制,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恐维稳、强边固防、禁毒防艾、边境技防物防设施建设,支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支持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提升行动。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全方位公共安全防范体系。

5.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行动,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问题。二是坚持有质量的教育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增长。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经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支持普通高中扩容提质,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加快发展。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发展数字化医疗、三甲医院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四是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和直过民族及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工程,改善沿边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五是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持续加大对公共文体事业和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财政投入,补齐基层文化短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抓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六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各类参保人员待遇。加强养老护理体系建设,落实特困人员社会救助制度。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6.提高现代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财政收支运行质量。二是强化财政保综合障能力。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四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五是加强国库现金管理。六是推进财政工作信息化。七是推动会计工作升级。八是健全财政内控体系。九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十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7.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怒江财政系统党的各项建设。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一以贯之激浊扬清。四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深化推进新时代怒江财政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 2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1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14.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14.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4.35万元(本级财力1414.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14.3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1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3.35万元,项目支出24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861.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200万元,主要用于“金财工程”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 事业运行60.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监督检查专项业务方面的相关支出。

6.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 培训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财政系统及州本级财会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17.61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离休人员离休费开支和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6.2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0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职工遗属人员的生活补助。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7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工伤保险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59万元,主要用于全局生育保险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1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2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大病保险方面补助单位缴费部分的经费开支。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8.8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8万元,项目支出10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1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采购预算资金308.89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4.2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3.7万元,降幅49.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6.9万元,降幅47.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6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6.8万元,降幅50.7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批复我局基本支出1173.35万元,较上年增加194.13万元,增幅19.82%。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8年7月1号起开始执行的全国政策性增资提标,造成增量。

2.截至2018年预算取数时点,全局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

3.按照预算要求,2019年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而2018年专项工作经费列为基本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18年调减。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预算批复我局项目支出241万元,较上年增加241万元,增幅100%。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按照预算要求,2019年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列为项目支出,而2018年专项工作经费列为基本支出,故项目支出较2018年调增。

2.局机关财政信息化建设面临系统升级改造,由2018年初预算安排1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造成增量。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0.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我局新增了1名财政补助人员支出,财政安排的机关运转经费预算资金也随人员增加而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资金24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40万元,非税收入收费补偿1万元。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6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6.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州指导工作、州内市县来州局会商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州外相关部门来我州学习交流等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附件:怒江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0418012946929.xls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31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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