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是在开展我单位会各项公务时所发生的车辆运行、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等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2018年预算为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怒江州农村经济管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本单位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有关部门及农业系统人员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农业部门等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与上年保持不变,运行费用支出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0万元与上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