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2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1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4.8万元,增幅28.40%,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3.8万元,增幅1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幅6.9%。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原因主要是:
⒈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出国(境)费0万元。
⒉ 2019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6.2万元,比2018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国家民委、省民委领导到我州开展民族宗教调研工作的任务比2018年加重;二是为扎实推进我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如期验收,我州组建了州委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州民族宗教委。国家民委、省民委领导将多次到我州指导、验收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因为以上两个原因2019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
⒊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5.5万元,比2018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老化需要维修,加之2019年下乡调研、验收项目的工作任务比上年增加,故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比2018年有所增加。
⒋“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产生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数:指怒江州本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