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30000376101000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和云南省红十字会工作领域的方针、政策;指导各县(市)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各项人道工作。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组织社会力量,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参加意外伤害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组织开展义务服务。协助政府开展献血、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参与本州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和云南省红十字会工作领域的方针、政策;指导各县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各项人道工作;认真完成省会布置下来的各项工作任务。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在上年培训基础上,组织四县进行中国红十字灾害管理系统更新操作培训,使县级红十字会系统操作人员,更进一步熟练掌握红十字会灾害管理系统操作技能;备灾救灾主要成绩:积极争取接收省级红会下发的各类救灾救助物资,并及时将救灾救助物资发送到灾区及县级红会,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灾区及困难群众手中;积极开展组织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红十字“三救”“三献”及卫生救护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联合多部门积极开展防灾减灾、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活动;本年度向政府争取资金,完成备灾仓库修缮改造工作。
3、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本州脱贫攻坚工作及扶贫挂钩点挂包帮的扶贫救助工作;本年度再次争取到云中国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支持,资金共计80万元。
4、组织全州红十字系统部门积极开展献血献髓宣传动员工作。
5、认真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含工勤人员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人(含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3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本年度收入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增加29.62万元,增长率29%,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增资、财政补拨以前年度欠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本年度增加仓库修缮经费。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79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3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4.6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3.46%,行政运行97.2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2.7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5.99%;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0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3%;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1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1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1%,行政单位医疗费补助收3.7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2.8%,公务员医疗补助1.9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1.4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1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16 %,行政运行(扶贫资金)0.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37%,住房公积金7.07万元,占总收入比重5.29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3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本年度支出数与上年支出数对比,增加 25.93万元,增长率24.85%,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增资、财政补拨以前年度欠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本年度增加仓库修缮经费支出。
各项支出占比情况:实战队员工作经费0.0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05%,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6.9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6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3.55%,行政运行94.6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72.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6.1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0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1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1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08%,行政单位医疗费补助收入3.7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2.87%,公务员医疗补助1.9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1.48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16%,(扶贫)行政运行0.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38%,住房公积金7.0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5.4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9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调整工资增资,财政补拨以前年度欠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本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人均支出2.6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增加60%。主要原因分析:我会备灾救灾物资仓库防潮木板垫遭白蚁啃食,木质严重糟烂受损,为保障仓库物资的安全,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2018年度财政追加物资仓库修缮费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本年度支出仓库修缮费2万元,物资运费0.5万元,为保障单位工作业务正常运行安装网络光纤设备一套1.2万元,为完成单位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办公费2.55万元、差旅费1.34万元、业务培训费0.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 25.93万元,增长率24.85%,主要原因分析:调整工资增资、财政补拨以前年度欠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本年度增加仓库修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全年支出130.28万元,各项支出占总支出比重:其中实战队员工作经费0.0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05%,事业单位离退休0.12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0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6.9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4.63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3.55%,行政运行94.6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72.6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收入8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6.1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0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0.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1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1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08%,行政单位医疗费补助收入3.7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2.87%,公务员医疗补助1.9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1.48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2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16%,(扶贫)行政运行0.5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0.38%,住房公积金7.07万元,占总支出比重的5.43%。主要原因:调整工资增资、财政补拨以前年度欠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本年度增加仓库修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预算对比,减少2万元,减少支出率100%;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车辆(公车改革)无偿划拨州林业局,无保留车辆,平台租车等费用0.64万元,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小于预算数,完成预算的73%,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度对比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支出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0.73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支出0.16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本年度单位公务用车无偿划拨怒江州林业局,另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博爱家园扶贫项目等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2万元,较上年增加22%,主要原因分析:调整工资增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红十字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职工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2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2万元,固定资产16.42万元,政府储备物资1.3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公车改革车辆划拨州林业局),账面原值37.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3000037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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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001怒江州红十字会2019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