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
各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当前,全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国家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要着力抓好以下七项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研究,每月由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召开扶贫资金管理联席会议,按照“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的要求,召集财政、审计、扶贫以及扶贫资金结转结余量大、支出排名靠后的部门,听取部门情况汇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找准存在问题,列出明细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推动扶贫资金管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
根据《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按以下情形严格划分行业部门责任:由于规划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由于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由于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财政部门承担责任;由于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由于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结余结转,由财政部门承担责任;由于报账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由于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处理。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定期上报追责问责情况,并督促部门在方案编制、项目库建设、资金拨付、项目推进和项目完工报账等环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结转结余规模严格控制在上级要求的目标范围。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人员能力培训
针对方案编制、项目库建设、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州县(市)扶贫、财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分口逐级培训的形式,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对下级和部门的培训,使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方案编制、项目库建设、扶贫资金管理、涉农资金整合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和要求,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资金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按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提前谋划,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编制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准确把握好编制时间节点,分别于每年9月、10月、11月底前编制完成州级、县(市)级、行业部门下一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并同步编制完成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同时,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对方案进行严格联合审核,确保每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州下一年度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编制、报批、报备和印发工作,切实解决方案编制滞后、项目库不实的问题,确保年度到位资金及时分配下达、项目正常推进、资金真正形成支出。
五、强化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督察、专项审计。项目实施部门是扶贫项目资金日常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要严格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项目推进情况、支出进度等进行监管;扶贫、财政、审计和发改等部门要在项目实施部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每季度深入项目点开展重点资金、重大问题的专项督察,并根据工作需要,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适时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州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从2019年起,全州建立扶贫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严格实行一月一通报。州(县)财政部门要按月收集汇总各县(市)、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扶贫资金支出情况,整理好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统计报表和相关台账资料,按各县(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倒排名次,形成情况通报上报州(县)政府,于每月5日前公开通报。
七、建立年度绩效考核与支出进度挂钩机制
将扶贫资金支出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扶贫资金支出连续3个月排名最后且未达到支出序时进度的,单位绩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资金下达后3个月未开始形成支出的,单位绩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并收回资金调整安排到其他项目上使用。年底涉农整合资金支出率低于80%或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率低于92%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均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切实把扶贫资金管理作为脱贫攻坚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紧抓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机制体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各级扶贫部门要履行好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库建设、项目入库审核、方案落实等职责,完善扶贫项目库建设,为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奠定坚实基础。财政部门要履行好资金整合、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监管等职责,保证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和下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项目规划、项目储备、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检查指导、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等职责,结合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和更管用的办法,扎实做好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怒江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