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中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情况补充说明
本单位对2017年度本部门决算说明中未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的问题,进行如下补充说明,并将在以后的预(决)算公开中予以说明:
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5、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评价
1、2017年度我单位积极组织参加各免费开放项目,组织培训各种文化活动,改善各种办公条件,着重解决了我单位的文艺活动的各种条件。同时大力推广群众文化活动,完成率100%。
目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开展各种培训班,参加全省各种文艺比赛,争取优异成绩,极力推广民族文化着重解决了文化馆的办公条件。
特此说明
怒江州文化馆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