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12345“政府”热线信息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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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112-2020-154050
发文机构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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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21 09:32:38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12345“政府热线信息知识库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能类

1.单位名称: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统筹推进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工作,拟定信息化和信息化产业有关政策并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行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十)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履行州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职责。
    (十二)完成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胡建忠(局党组书记):主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全面从治党、意识形态、脱贫攻坚工作。(办公电话:0886-3810768

李永卫(局长):主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中小企业局、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行政全面工作。分管无线电监测中心。(办公电话:0886-3810787

李金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协助泸水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办公电话:0886-3810774

和泽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业行业管理、技术改造创新、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降耗、废旧汽车管理、盐务管理、人才和职称评定、民爆行业管理及人事、财务、老干部、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中小企业科(州民营办、减负办)、技术创新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节约能源科)、工业和盐务管理科、军民融合办。(办公电话:0886-3810776

吕宝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工业产业政策研究和发展规划、工业项目投资、工业园区管理、经济运行协调、监测分析、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依法治州、信息化推进和无线电管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业扶贫、工青妇方面的工作。分管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科、经济运行科、工业园区科、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科、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办公电话:0886-3810778

王红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兰坪县通甸镇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实战队工作。(办公电话:0886-3810790

  4.内设机构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

1)办公室

负责人:杨进叶,办公电话:0886-3622312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察督办、党风廉政、老干部管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单位内部的意识形态、干部教育工作;综合协调开展机关依法治州和综治维稳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员提案;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机关学习和集体活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党组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担综合考核职责。加强行业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履行本部门作为怒江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承担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2)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科

    负责人:张云,办公电话:0886-3622524

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科。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制定工业、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产业调整目录,制定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我州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相关支持政策;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3)经济运行科

负责人:张云琼,办公电话:0886-3810783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动用国家及省储备物资的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4)工业和盐务

    负责人:和汝芳,办公电话:0886-3810781

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生物资源加工等工业各行业管理;承担工业各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工业各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有色金属、建材、生物制药等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培育工业品牌,参与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州盐业行政管理,依法进行食盐专营的管理与监督;统筹食盐定点生产、批发环节专营、信用体系建设、应急机制建设、票据追溯工作和工业盐运销管理工作,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储备盐管理和食盐物流配送管理工作。

5技术创新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负责人:和海泉,办公电话:0886-3810779

技术创新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节约能源科)。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州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拟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全州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6)中小企业科

负责人:李国臣,办公电话:0886-3622524  

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怒江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企业培育和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上市培育;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7)工业园区科

负责人:文四萍,办公电话:0886-3810792

工业园区科。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科

负责人:龙晶,办公电话:0886-3810792

  信息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科。统筹推进全州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提出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思路、规划、政策建议等并组织实施;拟定行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行业信息化管理体系、相关标准规范、绩效评估体系并指导实施;组织信息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引进、落地及扶持工作,开展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协调行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组织实施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研究拟订工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推进行业大数据开放、开发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计划;参与规划布局、投资建设等工作。

9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和智楣,办公电话:0886-3810792

负责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台址资源;协调无线电通信应急保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边境地区及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专项经费预算和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10)军民融合办

    负责人:和理忠,办公电话:0886-3810773

军民融合办。负责组织开展研究拟订全州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方案等工作;拟制州军民融合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全州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全州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全州军民融合发展有关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全州军民融合发展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等建设;负责对州军民融合发展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负责各部门(单位)和县(市)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负责完成州军民融合发展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方针政策及相关法规,制定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民爆生产企业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的初审、年检工作;负责民爆物品销售企业销售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上报和年检;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相关应急预案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民用爆炸物品宣传、培训工作。

11直属事业单位:无线电监测中心

负责人:高凌宇,办公电话:0886-3810798

无线电监测中心:主要负责本中心的无线电监测设施、网络系统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负责辖区内常规监测、特殊监测和干扰查找;负责本中心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和电磁兼容分析工作,为设置无线电台(站)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中心内的无线电监测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新VHF/UHF无线电监测数据库。监测、测试报告的编写、上报工作;负责本地区无线电管理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调测和技术支持;协助完成国家下达和省监测中心下达的无线电监测任务、干扰查找任务;承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测任务;检查、维护无线电监测系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对应省工信厅无线电监测中心。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策法规依据类

1.分类:无线电管理

2.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令第672

4.内容:共九章八十五条

5.实施日期:2016121

6.联系科室: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科

7.联系人:杨晓兰、陈丽琴

8.联系电话:0886-38107983810786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关键词:无线电管理  台站  频率  秩序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许可)

                行政许可(一)

1.分类: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审批

2.项目名称: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的除外: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单收无线电台(站);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台(站)。

3.申请受理机关: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4.申请决定机关: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5.申报材料:(1)申请函并附有关申请表格(原件,两份);(2)相关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两份);(3)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台址、设施和管理措施等(原件,两份);

4)无线电台(站)的具体用途、工作条件、电磁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原件,两份)。必要时,提交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两份);(5)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两份);(6)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两份)。无线电台(站)拟用于开展的有关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两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5361-63条所规定情形的台站,还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6.办理流程:(1)行政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使用频率是否符合我国的无线电业务划分和频率规划、发射设备是否经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型号核准。(2)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的核心是电磁兼容性分析,验证新申请设台是否会受到已设台站干扰、是否会对已设台站产生干扰。以电磁兼容性计算、测试为主,以频率台站数据库查询分析、频率占用度测试为辅助手段,完成电磁兼容性分析报告,作为技术审查的依据。(3)国际协调。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确定新申请设台是否需要进行边境频率协调。对需要协调的台站,须完成协调后才能设置使用。(4)台站验收。申请设台批复后,在投入使用前,须进行台站验收,检验其主要技术参数(频率、功率、天线、地址等)是否与所批参数一致。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8.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9.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10.收费依据:无

11.联系处室: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12.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蓝岸二期对面

13.联系人:杨晓兰

14.联系电话:0886-3810798

 

行政许可(二)

1.分类:无线电频率使用行政许可

2.项目名称: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下列频率除外: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国际安全与遇险系统,用于航空、水上移动业务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国际固定频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频率。

3.申请受理机关: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4.申请决定机关: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5.申报材料:(1)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书面申请(原件,两份)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2)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开展相关无线电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和管理措施等(原件,两份);(3)拟开展的无线电业务的情况说明,包括功能、用途、通信范围(距离)、服务对象和预测规模以及建设计划等(原件,两份);(4)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拟采用的通信技术体制和标准、系统配置情况、拟使用系统(设备)的频率特性、频率选用(组网)方案和使用率、主要使用区域的电波传播环境、干扰保护和控制措施,以及运行维护措施等(原件,两份);(5)依法使用无线电频率的承诺书(原件,两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射电天文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具体的使用地点和有害干扰保护要求(原件,两份);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有关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两份)。

6.流程:(1)申请;(2)材料初审;(3)审核;(4)决定;(5)结束。

7.许可数量:无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8.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9.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无

10.收费依据:无

11.联系处室: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科

12.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蓝岸二期对面

13.联系人:杨晓兰

14.联系电话:0886-3810798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无线电行政执法类

行政处罚(一)

 

1.分类:非法设台占频类

2.违法行为名称:非法设台占频行为

3.处罚种类: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七十条

5.执法主体: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

6.执法程序:由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7.联系科室: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

8.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蓝岸二期对面

9.联系人:陈丽琴

10.联系电话:0886-3810786

关键词:无线电行政执法  非法设台占频

 

处罚(二)

1.分类:不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类

2.违法行为名称:不依法按时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行为

3.处罚种类: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七十四条

5.执法主体: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

6.执法程序:由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7.联系科室: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

8.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蓝岸二期对面

9.联系人:陈丽琴

10.联系电话:0886-3810786

关键词:无线电行政执法  不依法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行政处罚(三)

1.分类:对合法设台单位执行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违法行为名称:1)对已分配频率不按照相关批复文件规定的频段、地区、有效期限、技术指标等要求使用;2无线电台不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项目工作;3不遵守频率管理的相关规定,擅自出租、转让频率的行为;4维修中改变已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的违法行为;5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3.处罚种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七十二条

5.执法主体: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

6.执法程序:由执法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7.联系科室:怒江州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和监督检查

8.办公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蓝岸二期对面

9.联系人:陈丽琴

10.联系电话:0886-3810786

关键词:无线电法律法规  监督检查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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