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关于对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SN12050025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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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04-2025-265245
发文机构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7-01 10:41:47

和星堂代表:

您在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易地搬迁社区给予基础设施维护经费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收到交办的建议案后,州发改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并就您所提建议开展摸底调研。易地搬迁安置社区基础设施维护是当前搬迁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一方面由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都是脱贫人口,正逐渐从“农民”向“市民”转变,搬迁群众还未养成主动缴纳物管费的观念;另一方面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没有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安置区污水处理、电梯、消防设施等管理、维护等主要依靠各县(市)整合资金来维持物业运转,不利于安置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与发展。州发展改革委会作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牵头统筹部门,将认真采纳代表建议,妥善解决搬迁群众的急难愁盼。

二、主动汇报,积极争取。鉴于我州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资金短缺的问题,州发改委会同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主动向上级汇报,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今年4月中旬,中央财办(中农办)到怒江开展巩固脱贫成果调研期间,州发改委主动汇报了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资金短缺的问题,恳请国家层面设立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资金,妥善解决易地搬迁安置住房维修、基础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搬迁群众的急难愁盼。

三、压实责任,统筹发展。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州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督促县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目前衔接资金“四到县”原则,设立易地搬迁安置区基础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专项,因地制宜制定易地搬迁社区基础设施维护经费补贴政策。协调财政部门督促县(市)将易地搬迁基础公共服务维护资金纳入县级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资金。同时,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督促县(市)将易地搬迁基础公共服务维护相关项目纳入县级“十五五”规划,与所在区域实现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茶丰宇,1398869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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