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丽春代表:
您在州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后半篇”文章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召开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推进会,制定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18项重点工作通知》《怒江州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等一批有效举措,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稳得住”阶段找准方向、走对路子。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州发展和改革委)主动担当,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统筹协调各部门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紧扣基本公共服务、稳定就业、产业发展、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社会融入等工作重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并持续推进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18项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怒江州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在17个8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社区分别建设1个托幼中心和1个妇女儿童之家,有效解决儿童托管问题,使妇女劳动力得以释放;在17个8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社区各配套建设至少2个扶贫车间,提升扶贫车间的就业和带贫能力。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全州17个800人以上集中安置社区已建成妇女儿童之家14个,福贡县城城区安置点、福贡县马吉乡普尼底新组安置点和兰坪县通甸镇易门箐安置点3个妇女儿童之家项目正在进行备案。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已建成扶贫车间62个,吸纳就业1560人。
感谢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