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文英代表:
您在州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易地扶贫搬迁户生产用房建设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召开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推进会,制定了《怒江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全州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18项重点工作通知》《怒江州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等一批有效举措,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稳得住”阶段找准方向、走对路子。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目前全州对搬迁群众生产用房的建设管理还没有统一的指导性意见,州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州发展和改革委)将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统筹协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根据各县(市)的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生产用房建设管理的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