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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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04-2019-34604
发文机构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文件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云发改办规划〔2019〕386号
发文日期
2019-09-05 15:22:00

云发改办规划〔2019〕38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8〕59号)精神,为进一步精准指导、推进好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中的专业技术把关作用,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成立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现将《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予以印发。

附件: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

    云南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6月23日


附件

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8〕5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中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更好地为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决策建议和指导服务,决定成立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二条委员会由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特色、产业、生态、易达、宜居、智慧、成网”中所需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涉及城乡规划、旅游策划、生态环境、建筑学、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林业环境等专业领域。

第三条委员会由省内外从事相关工作或科研教学的人员组成,委员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领域的执业资格或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四条对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现场指导。

第五条对全省各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中的发展定位、创建思路、项目实施等,提出否决性意见。

第六条参与全省示范特色小镇考核评选工作。

第七条 完成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专家咨询任务。

第四章 委员聘任

第八条 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委员会候选人,由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聘任为委员会委员。

第五章 工作机制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由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或现场调研活动。

第十条全省特色小镇在创建过程中,需要专家到现场提供技术咨询的,由各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政府自行邀请专家。

第十一条 凡审议项目与委员会专家本人或所在单位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该委员在接到会议通知时必须向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并回避。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规则由省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序号

姓 名

单位、职务、职称

专业领域

1

叶 文

(组长)

省政府参事、西南林业大学地理学院教授、博导

生态旅游

2

杨大禹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历史城镇与建筑遗产保护

3

陈亚颦

云南师范大学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云南省万人计划”名师

民族旅游

4

杨宇明

原省林科院院长、教授、博导

林业环境

5

李 伟

云南大学国际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历史文化

6

王嘉学

云南旅游产业研究院院长、云南师范大学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教授、博导

旅游策划

7

翟 辉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建筑学

8

包广静

云南财经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副教授、博士、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

城乡规划

9

熊剑锋

云南省旅游规划设计协会副秘书长、昆明赛莱旅游规划设计公司总经理

旅游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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