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201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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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04-2012-02022
发文机构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2-02-23 10:41:53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各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据此,我们对本委201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本委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委领导审核批准,在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社会公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在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886-3630188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根据《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怒工信信[2012]2号)要求,我委对信息公开进行了总结,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自从州政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我委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在法定范围内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2011年起,按照要求增加了项目建设公开栏目,并发布了3项内容。2011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咨询因各科室自行回复没有记录;网络查询2次,主要涉及物价上涨,已处理。

2011年度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现场咨询情况,基本达到即时处理。 处理情况基本满意。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政府信息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2011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案例。

2011年,我委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五、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改进解决情况

2011年度,我委完善了《怒江州发展和发展委员会信息报送制度》,并实行每季度通报一次报送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虽然进行报送情况通报,但没有真正成为考核公务员等次时量化考核条件之一,导致各科室报送信息不及时;二是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清,担心泄密造成严重后果;三是没有认识到工作记录的重要性,对工作后情况记录不重视。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制度》的执行力度,调动各科室积极主动报送信息;二是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重视工作记录,记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细节,总结出工作中不足。四是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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