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怒江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1年度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领导重视,部署有力。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州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多次传达上级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听取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州委、州政府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及法治建设相关文件。
(二)加强统筹,狠抓落实。印发《法治怒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怒江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编制完成《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征求意见稿)。
(三)强化创新,推动实践。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考核末位单位实施约谈,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民生权益保护、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和法治化营商环境5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开展基层法治建设和涉外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情况法治调研。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推动全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持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颁布实施《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起草了《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村运输管理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清理了怒江州现行有效的14部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10项需修改内容。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年内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确认和清理工作,废止26件、修订7件,继续有效25件。三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及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公布行政裁决事项48项,全州出具法律审查意见920余份。县(市)以上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公布《怒江州州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461项。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第一批实施清单78项,全州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6135件。三是有序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农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6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四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部门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人员,建立“立查定”三层审核制度,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出台怒江州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备忘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率100%,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819件,移送公安机关21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审核执法人员信息1232条,组织623名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换发,全州6支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换发有序推进。举办2021年怒江州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四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得到加强。开展“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录入汇集,完善执法部门信息195个,录入执法人员信息3120条,行政执法行为2896条。五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开展党内法规集中学习1643次,法治讲座64次,1.7万人次参学。建立了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全面开启全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四)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76件,答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33项,配合人大、政协对全州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15次。全面加强对公共资金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的审计监督。全面推进财务预决算、政务信息等领域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完成“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全州3个集体和4个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表彰。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举办怒江州2021年度丰收节法律知识竞答、法治进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州以“4·15”“12·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为契机送法进社区769次,进农村1358次。组织“以案释法”1090次,怒江电视台播出5期。兰坪县黄松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泸水市新建村等112个村(社区)完成第三批州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积极申报并实施4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法治文化场所建设项目。
(六)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一是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州共设人民调解委员会330个,选聘人民调解员4599名。推动易地搬迁安置点“三室一中心”和基层司法所外观标志规范化建设。村(社区)“云智调”系统100%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来电来访6867人次,受理法律服务3710件,办理公证929件、法律援助案件470件。接听“12348”热线1007次,群众满意率99.4%。三是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得到加强。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254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221件,成功率97.4%。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6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75件,预防纠纷226件。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征求公众意见渠道不够畅通,意见反馈机制不够健全;行政执法规范水平不高,行政执法公示、档案管理等方面与工作要求有差距;基层法治机构及执法机构队伍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少数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还需提高等。
2022年,全州将对标“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宏伟目标,坚持依法治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推动怒江“两区一胜地”目标定位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二是编制印发《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承诺告知制。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六是高质量高起点实施“八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