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州开启新征程。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履行州委依法治州办及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怒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编制完成《法治怒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怒江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印发实施《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怒江州加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重要举措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分解细化并实施年度工作任务78项。组织召开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怒江建设工作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完成省级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民生权益保护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督察、营商环境(法治环境)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了基层法治建设和涉外法律法规实施工作情况等专项法治调研。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推动全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述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突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起草完成《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推广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随机抽查全州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100卷并逐卷反馈评查情况,合格率为80%。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换发,全州6支执法队伍制式服装换发有序推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内新公示行政执法主体5个,审核执法人员信息1232条,组织623名人员参加网上执法资格考试。举办了2021年怒江州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全州近4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会。推广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化不断提升。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布两批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111项,全州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共计6135件,有效推进“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完成全州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公布48项,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协助制定完成《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怒江美丽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条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461项政务服务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怒江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1年7月1日起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人员配备、办案设施保障、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筹建等工作稳步推进。年内共办理行政复议45件,案件数比2020年增长61%。印发《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内办理行政应诉案件89件,案件数比2020年增长19%,已审结6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69.1%。年内社会体制领域、民主法制领域共涉及牵头改革6项,完成4项、取消1项、待省级出台意见后实施1项。
突出服务便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及发展指标,持续推动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深化,12348云南法网、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知晓率不断提升。不断推进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积极选派值班律师参与非法集资、农民工工资等信访接访、回访,建全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申诉制度和刑事案件律师代理全覆盖制度。年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来电来访6867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3710件,办理公证事项929件。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007次,群众满意率99.4%。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学习热潮。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学习热潮,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年内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70件。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公布92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指南,年内共办理公证事项929件,公证法律援助36件。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案件225。
突出法治素养,法治宣传教育创造新业绩。完成“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全州3个集体和4个个人荣获国家级、省级表彰。制定《州委宣传部 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的法治宣传教育呈常态化。举办怒江州2021年度丰收节法律知识竞答,参赛人次近3万。组织法治进乡村(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农村地区群众法律知晓率逐步提升。全州以“4·15”“6·26”“12·4”“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为契机送法进社区769次,进农村1358次。组织“以案释法”1090次,怒江电视台播出“以案释法”5期。基层法治创建不断推进,兰坪县黄松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泸水市新建村等112个村(社区)完成第三批州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积极申报并实施4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法治文化场所建设项目。
突出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跨越。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优化基层调解网络,全州共设人民调解委员会330个,人民调解员4599名,县、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得到充实。推动易地搬迁安置点“三室一中心”和基层司法所外观标志规范化建设,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村(社区)“云智调”系统100%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排名靠前。各级调解组织围绕易地搬迁、信访、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安全、医患、劳资、山林土地等领域积极开展纠纷排查调处,年内未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矛盾纠纷。年内全州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254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1221件,成功率97.4%。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6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75件,预防纠纷226件。兰坪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试点成效进一步凸显,累计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案件478件。年内,2个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2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