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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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79083-2021-158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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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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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文日期
2021-03-12 1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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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工作要求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第二部分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汇总)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怒江州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州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州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管理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怒江州司法局现有11和内设机构和政治处,主要承担全面依法治州、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负责全州范围内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等工作。怒江州司法局机关政法专职编制32名。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4名(副处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政治处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社区矫正管理科副科长1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1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1名)。单位年末实有人数情况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33人(含工人3人),事业人员6人(其中参公管理1人)。本年调入2人,退休4人员,离休人员去世1人、年末退休人员16人。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属于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正处级,所长1名(正处级)、政委1名(正处级),副所长2名(副处级)、政治处主任1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内设机构10个:政治处、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卫生科、习艺劳动科、后勤保障科、警戒护卫大队、强制隔离戒毒第一大队、强制隔离戒毒第二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今年,怒江州司法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在开展好主要业务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怒江脱贫攻坚工作。1.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召开了怒江州司法行政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调整补充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年内,州司法局共接受并监督指导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报备55人次,重点完成12.18涉黑案件律师代理监督指导和舆情引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以“法律七进”为契机,依托“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5”环境日等开展了集中宣传。组织全州基层司法所、调解组织开展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共计435次,累计摸排在册刑满释放人员2141人,摸排出7名刑满释放人员有涉黑、涉恶经历,均重点管控和帮教。完成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研和省司法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2.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严格管控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召开了怒江州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集中开展了社区矫正巡查,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联合多部门开展宣传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1万份,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单行本2970册。截至目前,全州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2838人,累计解除矫正 2467人,在册371人,其中缓刑352人,暂予监外执行11 人,假释 8人。全州共组织开展集中教育769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111人次,进行心理辅导 310人次,组织社区服务 928人次。3.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数1537件,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1460件,成功率94.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031.24万元。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04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352件,预防纠纷169件。二是认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州共有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2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完成年检注册,免费担任法律顾问50家,调解纠纷268件,咨询和代书1131人次,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45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64.11万元。4.有序开展安置帮教。按照“就近就便、安全管控”的原则,在边境口岸片马镇设立临时安置帮教场所。目前,全州共有帮教期内刑满释放人员2141人,其中监狱刑释人员1281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860人。重点帮教对象50人,一般帮教对象2091人。5.以人为本,公共法律服务彰显新作为。一是不断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全州共建成州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个、县(市)级平台4个、乡镇级工作站29个、村居联系点293个,3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二是依托网络服务平台,规范热线平台运行。继续推广使用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统筹购置了“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44台。截至目前,全州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来电来访7653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0091件,共解答法律咨询1747余人次。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有序开展。全州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02件、公证事项1215件(其中,国内公证1193件,涉外22件)、司法鉴定案件149件。四是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开展了抓党建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行动。年内,开展律师执业纪律廉政风险集体提醒谈话3次,个别提醒谈话10人次。开展了律师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和2019年度全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考核备案工作。全州10个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3家,办理案件1418件。6.多措并举,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了怒江州“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圆满完成州级考核验收和省级检查迎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各类“主题日”、“纪念日”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6万份(册),发放普法环保袋、雨伞等各类普法物品4.8万份(个)。举办了“怒江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暨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视频培训会”,组织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八宣讲组进司法行政系统、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进村(社区)等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专场宣讲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以案释法”工作通知》,统筹13个部门围绕疫情防控、生态环境、扫黑除恶、义务教育、边境安全等方面在怒江电视台开展“以案释法”,共播出5期。完成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4县(市)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共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学习71场次,参观人数达5000余人。认真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网络平台建设组织在线普法学法活动。完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启动了第三轮州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

7.精准施策,脱贫攻坚获得新成绩。全系统按照帮扶责任要求,切实做好走访入户、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等工作,围绕“五个一批”提出帮扶措施,协调行业部门精准施策,按照“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要求,积极统筹推进联系点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融入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役,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开展专题党课、扶贫政策宣讲、农村文化素质提升、卫生健康知识培训、节日慰问等活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系统共选派驻村队员、背包队员、特殊区域脱贫攻坚民族工作队员164人(次)。目前,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挂联村已顺利完成第三方检查验收。8.固本强基,项目建设迈出新步伐。有序推进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建设,项目6个单体建筑已全部封顶,正进行装修,预计2021年3月收戒吸毒人员。完成州、县、乡镇司法所视讯平台建设;怒江州行政执法证件网上考试考场、州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投入使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怒江州司法局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参公3人)。在职实有3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2.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实有情况: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561279.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61279.3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1.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31561.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31561.47元。

2.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29717.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29717.88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怒江州司法局财务总收入894527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45272.00元,今年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减少413710.53元,减少4.62%。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退休4名职工,预算的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相应的减少,同时今年财政压减了项目经费,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了260000.00元,减少72.2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945214.71元,其中:本年收入10561279.35元,上年资金285120.01元,2021年存量资金16988815.35元,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3650000.00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6460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56399.36元(本级财力14496399.36元,专项收入16460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6988815.35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1.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16681.48元,其中:本年收入8531561.47元,上年资金285120.01元。                                  

     2.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128533.23元。其中:本年收入2029717.88元,存量资金16988815.35元。建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3650000.00元,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646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007746.22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36937468.49元,增加335.55%。主要原因是今年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完成项目的建设,争取6月份投入使用,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较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561279.3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561279.35元,其中:基本支出9461279.35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9932724.00元,今年不上年减少471444.6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退休4名职工,离休干部去世1人,预算的人员经费、社保经费等相应的减少;项目支出1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基本支出360000.00元,比上年增加了67.27% ,主要原因是今年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完成项目的建设,争取6月份投入使用,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较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40601-行政运行6298353.05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40605-普法宣传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八五”普法宣传的开展。

2040605-事业运行504951.62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

    2040801-行政运行811648.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4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退休公用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退休公用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出650071.68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7252.00元,主要用于部门遗属死亡抚恤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81209.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638.00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889.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54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大病保。

    2210201-住房公积金709127.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元,怒江州司法局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均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怒江州司法局及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怒江州司法局及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江州司法局及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不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00.00元、政府来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4000.00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3000.00元,较上年减少79000.00元,下降45.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元,较上年减少49000.00元,下降77.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原因为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公务接待费预算得到有效控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我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33.3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因厉行节约,财政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实施事前编制绩效目标、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结果运用全过程管理。2021年部门预算按规定编制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全面、完整。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本部门的职能、事业发展规划相符合,经过单位内部预算领导小组论证,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和效率指标,符合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要求,并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相关联的可量化的绩效指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省对下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安排下级财政部门无偿下拨的资金,一般为财力性转移支付,即保障下级政府运转和必要支出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费经费预算安排1002300.00元,比2020减少51400.00元,主要是我单位2020退休了4名工作人员,新调入2名工作人员。2021年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00000.00元、印刷费50000.00元、水费20000.00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30000.00元、差旅费120500.00元、维修(护)费49900.00元、会议费60000.00元、培训费30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公务用车及维护70000.00元、物业管理费1063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51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80000.00元。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机关运费经费预算安排45000.00元,比2020减少160000.002021年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2021年支出办公费20000.00元、水费2500.00元、电费2500.00元、差旅费20000.0元、维修(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

二、立项依据

2018年8月29日《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怒发改投资〔2018〕455号)、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实施单位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位于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小沙坝新村(怒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旁),该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8118.40平方米(87.18亩)净用地(69.19亩),收容规模为600人。该建设项目周期计划24个月,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7304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内容分别为:新建总建筑面积20848.91㎡,其中地上20513.78㎡,地下335.13㎡。包含六栋新建建筑单体:警察业务用房2939.78㎡,干警餐厅(备勤)3263.74㎡,社会帮教综合楼2905.39㎡,入所队综合楼6114.97㎡,配送中心1122.67㎡,习艺车间4140.98㎡,污水处理195.00㎡,门房26.25㎡,水泵房140.13㎡。消防水池594㎡。容积率0.35,建筑密度10.42%,绿地率30.50%,设地上停车位77个。

六、资金安排情况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511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826万元,地方自筹配套资金为365万元。截至2021年3月10日到位的资金为5481万元(包含中央补助5116万元、州级补助365万元),目前省级配套补助尚未到位。

七、项目实施计划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并进行整体装修阶段,预计于2021年6月底全面建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怒江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一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二是对遏制毒害蔓延、净化社会风气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怒江州司法行政职能提升的需要。四是助力脱贫攻坚真正实现奔小康一个也不掉队的需要。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315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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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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