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司法局关于对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代表提案第1105089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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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083-2020-151965
发文机构
怒江州司法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02 10:15:03

杨光兰、何臣相二位代表:

您在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提案》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收悉您的提案后,州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因提案涉及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资金来源、省级指导意见等内容,州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围绕提案要点函至州发展和改革委,并请示了省司法厅相关处室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2017年,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制定《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标准(试行)》明确:省级基地建筑面积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年接待能力不少于5000人次,一次能容纳不少于60人同时参观,设置法治图片展厅、学法图书室、多媒体多功能教育中心、模拟法庭等平台。

随后,我州贡山县、兰坪县、福贡县积极向省司法厅争取省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3县均以司法行政机关与学校共建、共享的方式,利用学校资源,融入地方特色与法治教育特征元素,建成了包含展厅、图书室、模拟法庭、多媒体中心等平台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省司法厅在上述三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中均安排了20万元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各县自筹。

二、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情况

2019年1月,泸水市司法局、怒江州司法局逐级向省普法办申报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省司法厅随后下拨补助经费20万元。同年10月,泸水市财政下达市司法局预算指标33.2万元用于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上述费用均暂未使用。2019年,泸水市司法局拟在城区完小建设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后按泸水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基地选址进行了调整,目前准备开工建设。

三、提案涉及项目立项情况

5月下旬,州司法局就提案涉及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专题致函至州发展和改革委,商询项目立项、立项程序,资金来源等问题。经州发展和改委研究,答复:泸水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属于政法基础设施项目,且该项目未纳入“十三五”政法基础设施规划,暂无法立项。同时建议,泸水市司法局做好项目前期储备工作,在开展“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编制时,通过泸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层报上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立项。

鉴于省司法厅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安排、全州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和改革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相关要求,目前暂时无法立项解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项目,待后期条件成熟后进行申报。州司法局代表全州司法行政单位向您表示感谢,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关心关注司法行政工作,也希望您继续为全州司法行政事业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今后,我们将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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