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司法局关于对州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1105122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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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083-2020-151959
发文机构
怒江州司法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12-02 10:10:08

噶玛桑殿多杰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一届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全社会共同努力遏制和预防怒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办理。收悉您的建议后,州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因提案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州司法局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梳理了工作开展情况、下一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和您的建议,切实加强改进了相关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遏制和预防怒江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情况

据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反馈:2019年以来,全州两级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4件 32人,批准逮捕24件29人,不批准逮捕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9件49人,提起公诉21件26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全州两级法院共设立5个未成年人犯罪合议庭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全州公安机关自2018年至今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5起,抓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82人。纵观这些案件,其犯罪的因素主要有5个方面:不良社会环境、不良家庭环境、不正确的教育方式、权益得不到保护、自控能力较差。

为切实营造全州各族青少年健康成长良好环境,一直以来,各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力举措,不断为少年儿童创造更好的成长条件和环境。

(一)建立家庭防范机制方面。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其重要。部分青少年在不良的家庭环境中会孤独、自卑、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利用走上犯罪道路。为此,州妇联、州教育体育局、州文明办、州民政局、州文体广电局、州卫计委、州科协、州关工委等八部门于2016年共同制定了《怒江州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拓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阵地,不断推进家庭教育,保障少年儿童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一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2018年,州妇联、州教育局、州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拓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建设》的通知(怒妇发〔2018〕32号),在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目前,全州共有家长学校387所,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76所,村委会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20所,“儿童之家”55所。二是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怒江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县(市)级家庭教育指导教师 507 名,州级家庭教育指导教师 174 名。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2017年由州妇联、州教育局牵头组织举办了怒江州首次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们初步掌握了指导家庭教育的方法和需要坚持的原则,为全州齐心协力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二)建立学校防范机制方面。怒江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各类学校认真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完善学校风险预防体系。主要包括完善学校风险预防体系,规范应急演练工作,提升教师应急救护能力,加强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等。二是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主要包括加强学校设施设备隐患防范,加强学校安保力量,探索设立学生安全区域,加强网络环境建设等。三是完善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集体用车管理、传染病疫情防控,加强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防控工作,加强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等。四是完善学校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主要包括学习相关经验,将中小学校方责任险拓展为校方责任综合险等。五是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基础保障等。

(三)建立社会防范机制方面

1.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一办”,严格适用刑事诉讼法定规程进行,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是涉及未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分别判决。二是开庭前告知诉讼权利,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三是审判时采用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设置法庭席位,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并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庭,对未成年人一般不使用戒具。四是未成年人所住社区情况调查材料可以作为量刑的参考。五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及有罪免罚的,封存其犯罪记录。

2.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严惩和精准帮教工作,以及被害人保护工作。一是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要求侦查机关在开展侦查工作的同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步开展社会调查。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委托司法局或辩护人、法律援助律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同步开展社会调查,通过多角度多渠道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成长背景、日常表现、犯罪原因等根据三方调查内容形成全面、客观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作出起诉、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以及法庭审理提供参考。二是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确定为回访对象,通过回访考察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现状进一步开展后续思想教育,巩固教育成果。如,2019年3月,兰坪县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首次接收1名涉罪未成年人并进行帮教,效果良好。三是检察院系统开展挂牌督办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9年以来共督办2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及时提出抗诉。2019年泸水市检察院依法提出1起猥亵儿童案抗诉,后经法院审理依法改判。四是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2018年来,累计为2名未成年被害人、11名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司法救助,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0.4万元。

3.公安机关切实落实辖区学校安保工作。一是通过整合资源力量、优化警务模式,将民警和学校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有机融合,构建了以网格化巡逻机制为基础的机动灵活、反应快速的警务机制。二是在上、下学期间,安排警力实行网格化巡逻,全力做好辖区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和秩序维护工作,确保每所校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三是认真组织民警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加大对校园周边台球室、网吧和小卖部等复杂场所的清查和管理力度,确保校园周边治安隐患清理到位,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取缔校园周边违章摊点,切实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和秩序。四是认真组织民警对辖区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每个校园的不同情况和客观实际帮扶指导制定具体安全防范整改方案,真正做到对各类案事件能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织密校园治安防控网。五是结合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并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民警的作用,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五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清理了互联网违法网络游戏、色情、血腥、暴力等内容,对违规运营的,坚决查处关停。在网吧、宾馆、酒店等联网场所安装信息设备屏蔽、过滤网上有害信息,严格规范网吧上网登记制度和开展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4.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自2016年以来,全州共建成法律援助机构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6个,在全州255个行政村、17个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使之成为未成年人寻求法律援助的纽带。2019年至2020年4月,5个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78件,全州未成年人刑事、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现100%全覆盖。

5.共青团怒江州委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重点,认真做好全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和法治教育工作,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选派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宣讲活动2740余次,组织各级少先队组织举办各类演讲活动19201场次。二是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延伸“12355”青少年维权咨询平台和271个青少年维权岗服务领域,开展青少年维权、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努力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

(四)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法治宣传教育是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2016年,我州在“七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用好青少年课堂主渠道,强化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各级各类学校认真组织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并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法律知识课每周不低于1课时,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同时,充分利用主题教育、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载体,让学生把一些法律法规通过书法、绘画、手抄报、演讲等方式展现出来,使青少年在学习和娱乐中接受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周一升旗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已成常态化。二是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禁毒、艾滋病和交通安全知识和讲座,组织师生观看宣传挂图、光碟等,推动法治知识进学校,提高学校师生的法治意识。三是全州选聘了407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及德育课教师适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建设了兰坪、福贡、贡山3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正在推进泸水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5余场次,接受教育3000余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怒江州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不断完善遏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家庭防范机制,充分利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阵地和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家长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从而成为子女学法、守法、用法的榜样。

(二)扎实推进《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规范完善学校风险预防体系和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和保障机制,完善学校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构建良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严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法院、检察院将结合实际,通过设置相对固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及人员,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工作区,推进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等,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起诉审判和未成年受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四)公安部门将通过进一步强化巡逻防控、校园周边乱点整治、健全校园治安防控格局、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和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形式,切实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控工作。

(五)司法行政部门将于2020年下半年内认真履行普法领导小组和普法办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做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中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编制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督促各相关部门重点围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权益保护制播一批“以案释法”精品节目。进一步统筹推进州内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使用工作。教育主管部门和各级学校将坚持因地制宜与资源融合相结合依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融入法治文化元素,通过让青少年自主体验普法,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将青少年法治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依托法治副校长、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校园广播、微电影展播等入校普法。进一步变线上课堂为线下互动,通过“主题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实现法律与学生面对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立体感和生动性。

州司法局代表所有涉及遏制和预防怒江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门向您所反映的问题表示感谢。今后,各部门将加强协调配合,并按照职能职责切实推进好遏制和预防怒江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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