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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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075-2024-238435
发文机构
怒江州公安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1-30 21:28: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怒江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应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怒江州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州公安局中心工作,扎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怒江州公安局持续加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公开,多种方式开展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等工作。年内,在怒江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类信息173条。其中,各类工作动态154条,通知公告11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2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3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怒江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并确定专门科室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内,怒江州公安局未接到政务公开的申请。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进行沟通、分析、协商。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该公开、能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高质量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平台建设方面。怒江州公安局持续加强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年内,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怒江警方”“怒江交警”发布信息共1082条,官方微博“怒江警方”“怒江交警”发布信息1443条,充分发挥了政务新媒体宣传公安工作、发布怒江公安最新便民服务事项、政策解读等作用。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怒江州公安局2023年度考核事项,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中出现问题,并督促按时整改。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国庆组织相关人员至州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调研并对政务公开工作全员通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履职能力。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工作法律法规和警务秘密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事件。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按照“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严防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24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3.6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以来,怒江州公安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部分政策解读仅停留在表面,未深入剖析核心要点,导致群众理解困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开内容不够细化,引发群众疑惑。部分基层派出所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时效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有些突发事件发布不及时,未能第一时间满足公众知情权;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给群众办事造成不便。三是数据公开应用不足。主动公开的数据量较少,且多为统计性、结果性数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础数据公开较少。便民栏目的宣传推广不足,群众线上办事知晓率低。内部协调与审查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业务复杂,各警种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足,协调沟通耗时较多。数据敏感度高,公开审查稍有不慎可能泄露警务敏感信息,造成失泄密风险。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大部分政策解读仅采用文字形式,缺乏图文、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影响群众理解。

下一步,怒江州公安局将从以下五个方面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完善重点领域(如户籍、交通管理)信息公开目录,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关键数据的公开,提高透明度。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性。建立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明确突发事件、重大案件信息发布的流程及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及时调整,避免滞后。三是拓展数据公开应用。增加数据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础数据(如交通监控点位、执法依据等)。加强政务新媒体便民栏目的推广,提高群众线上办事知晓率。四是优化内部协调与审查机制。完善部门间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依信息敏感程度分级审核,防范失泄密风险。五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视频、直播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提升群众理解和接受程度。通过政务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加强互动,提高政策传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怒江州公安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涉及交通安全管理、边境检查站搬迁、美丽公路智慧交管项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按规定时间办结并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本年度州公安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怒江州公安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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