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整改的公告
2020年8月,怒江州审计局对州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2020年9月2日,我局收到《州审计局关于州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的综合报告》(怒审发〔2020〕48号)。我局审计室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ー、怒江州公安局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涉及应逐年补提折旧6992.81万元
整改措施: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形将在2020年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进行计提折旧。
二、怒江州公安局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0.048万元
整改措施:该款项为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退回多收的检测费0.048万元。处理结果:己将退回多收的检测费0.048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三、怒江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州森林公安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涉及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额1.25万元
整改措施:已扣代缴并补缴个人所得税款1.25万元。
四、怒江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州森林公安局)债权债务长期挂账问题,涉及金额287.00万元
整改措施:该款项为单位与原主管单位怒江州林草局及下属单位2个共同合建业务技术用房,因其它单位部分建设资金未能按工期到位,导致项目已竣工但未能及时结算,形成单位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资金长期挂账。该单位己加强与头部门州林草局协调沟通,将尽快完成项目工程款287.00万元的结算。
五、怒江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原州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核算不规范问题,涉及金额0.12万元
整改措施:该款项为公务用车检测费、拓号费、过路费财务通过委托业务费科目进行核销,属超范围核算。下一步该单位将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列支,杜绝超范围列支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怒江州公安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