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怒江州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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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075-2020-146723
发文机构
怒江州公安局
公开目录
预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0-09-22 18:26:00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31201000

附件3

怒江州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怒江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怒江州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怒发改【2010】14号)精神,设立怒江州公安局,为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1、职能调整:(1)、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2)、加强反恐怖和边境维稳工作。

2、主要职责:(1)、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起草有关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定、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和指导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负债中央、省级、州级公安政法经费的管理和稽查。(4)负责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5)负责管理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以及外国人在怒江拘留、旅行的有关工作。开展同外国及港澳台警方和国际警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6)组织公安科研项目的推广、应用和科技学术交流。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规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合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8)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9)负债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10)负债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12)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13)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县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14)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结合怒江公安工作实际,将2019年确定为 “全面推进年”,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确保全州政治稳定、社会稳定、边境稳定、特殊地区稳定,全力推动怒江公安工作跨越发展。1.加强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推进和驻局纪检组的监督责任。2.加强机关纪委工作。3.加强审计工作。4.加强基层党建工作。5.加强能力素质提升。6.加典型培育选树和宣传工作。7.加强督察工作。8.加强综合考核工作。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深入开展边境社会治安重点问题整治。11.强化破案攻坚,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2.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13、强化危爆物品管理。14、加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15.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16.加强道路交通管理。17.加强调查研究。18.加强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19.全力推进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边境技防二期建设。20.加强宗教平台建设应用。21.强力推进合成作战工作。22.加强交管科技管控项目建设。23.加强经侦信息化建设应用。24.加强反恐信息化建设。25.加强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26.加强重大项目推进。27.推进边境物防一期工程建设。28.加强装备建设。29.深入推进公安改革。30.深入开展挂联帮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怒江州公安局机关设2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警令部、政治部、怒江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督察支队、国保支队、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监管支队、特警支队、科信支队、网安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室、出入境管理处、法制支队、技术侦察支队、警察协会、警卫处、公安文联、怒江州看守所。其中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怒江州纪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组、政治部、警令部、刑事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特警支队、警卫处、警务保障处、法制支队部门领导实行高配。其中:政治部、纪委领导高配为正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怒江州公安局2019年年末实有人员163人(含工勤人员3人)。比2018年157人增加6人。2019年我单位有新招考录用人员。

2019年年末遗属人员11人比2018年增加2人,年末辅警人员79人比2018年减少3人。

离退休人员统一由社保部门发放工资共计38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怒江州公安局本年收入9918.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9676.77万元占本年收入97.56%,其他241.84万元占本年收入2.44%。

对比2018年怒江州公安局收入9765.22万元增加153.39万元增加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对比2018年9450.59万元增加226.18万元增加2%,其他收入对比2018年314.63万元减少72.79万元减少23%。原因是:2019年比2018年有人员的增加,所以工资性收入相应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省公安厅直接补助的资金相应减少。

 

收入结构分析对比表

 

年度

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

占总收入

 

其他收入

占总收入

 

2019

9918.61

9676.77

97.56%

241.84

2.44%

2018

9765.22

9450.59

97%

314.63

3%

对比上年

增减数

153.39

226.18

0.56%

-72.79

-0.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10,513.41万元,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10,513.41,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6,011.61占本年支出57.18%,项目支出4,501.80占本年支出42.82%,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007.08,占本年支38.11%,商品和服务支出1,733.54,占本年支出16.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00,占本年支出2.58%,资本性支出4,501.80占本年支出42.82%。

对比怒江州公安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7912.60万元增加2600.81万元,增加32.86%。其中:基本支出比2018年6440.12万元减少428.51万元,项目支出对比2018年1472.48万元增加2534.60万元。原因是:对比2018年支出2019年增加了底边警务室项目建设的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较大。所以总体支出增加较大。

支出结构分析对比表

 

年度

支出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占总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占总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占总支出

资本性支出

占总支出

2019

10513.41

4007.08

38.11%

1733.51

16.49%

   271

2.58%

4501.80

42.82%

2018

7912.60

3710.35

46.89%

1739.43

21.98%

181.28

2.29%

2281.54

28.83%

对比上年

增减数

32.86%

7.99%


-0.34%


 

49.49%

 


 

97.3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怒江州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1.61万元。与2018年6440.12万元对比减少428.51万元减少6.65%,主要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做得比2018年稍好些。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01.80万元。与2018年1472.48对比增加了3029.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加大了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9,676.77比上年9450.59万元增加了226.18万元增加2.39%。

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10,513.41比上年增32.87%,基本支出6,011.61,比上年减少6.65%,项目支出4,501.80比上年增205.73%,工资福利支出4,007.08比上年增加8.00%,商品和服务支出1,733.54比上年增加1.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1.00比上年增加153.54%,资本性支出4,501.80比上年增加97.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构分析对比表

年度

支出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占总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占总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占总支出

2019

6011.61

4007.08

66.65%

1733.54

28.85%

271

4.5%

2018

6414.65

3710.35

57.84%

1713.96

26.71%

181.29

2.82%

对比上年

增减数

-6.65%

8%

8.81%

1.14%

2.14%

 

49.48%

 

 

1.68%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结构分析对比表

年度

支出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占总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占总支出

资本性支出

占总支出

2019

4501.8

   0

    0

    0

    0

  4501.8

  100%

2018

1472.49

407.92

27.7%

 7.78

0.5%

1056.78

71.9%

对比上年

增减数

205.72%

 -100%

 -100%

 

-100%

 

 

-100%

 

325.99%

 

28.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怒江州公安局“三公”经费预算数82.2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1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8.02万元,决算数207.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00,决算数49.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8.02万元,决算数157.64万元,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决算数3.82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未安排车辆购置费用,车辆运行维护成本随着年限的增加运行成本也相应增加。同时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之年,相比2018年车辆运行费用也随之增加。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对比情况表 


2019年预算数

万元

2019年决算数

万元

相比预算增减对比

%

因公出国费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49.96

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02

157.64

131.75%

公务接待费

14.25

   3.82

-73.19%

合计

82.27

211.42

48.62%

 

2019年“三公”经费本年数211.42万元,比上年增加17.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60元,比上年增加17.43%,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98.19%,公务用车购置费 49.96万元比上年减少28.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7.64万元比上年增加47.49%,公务接待费3.8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占“三公”经费支出比重1.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成本随着年限的增加运行成本也相较与2018年更高。同时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之年,相比2018年车辆运行费用也随之增加。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与上年支出数对比情况表


2019年支出决算数

       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数

万元

相比2017年增减对比%

因公出国费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

49.96

69.9

-28.5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7.64

106.88

   47.49%

公务接待费

3.82

     3.84

  -0.52%

合计

211.42

180.62

 17.0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6万元,占98.19%;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占1.8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对比2018年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96万元,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车辆老化报废更新。对比2018年减少28.52%,原因是2019年购置的公务用车2辆,而2018年是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7.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相关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对比2018年增加47.49%,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成本随着年限的增加运行成本也相较与2018年更高。同时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之年,相比2018年车辆运行费用也随之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对比2018年减少0.05%,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怒江州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3.54万元,万元,2017年怒江州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2530.79万元。比2018年减少797.25万元,增加31.5%。减少的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较之2018年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怒江州公安局资产总额15448.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4.94万元,固定资产17379.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06.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49.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8.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476.7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448.39 

 

6324.94 

 

17379.25 

 

5448.85 

 

664.99 


 

11265.41 



706.68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怒江州公安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31201111

监督索引号533300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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