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
整改任务 概述 | 兰坪县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履职不力,不敢动真碰硬,当关不关、应退不退,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挂空挡”,治标不治本,环境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督察组随机抽查发现,兰坪金利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坪锦图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厂区管理混乱,各种物料、废渣露天随意堆放,重金属随雨水、扬尘四处逸散,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民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环境问题在2021年、2022年省级联合执法检查中均被指出要求整改。 | ||
整改情况 | 一、加大对兰坪民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坪锦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兰坪金利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环保要求完成厂区“三防”措施。3次下达兰坪民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整改通知,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已将厂区的废渣进行规范堆存并进行遮盖,厂区用彩钢瓦大棚进行遮挡,已完成2021年、2022年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兰坪锦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24年7月重组后,由兰坪同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面接手。下达兰坪同欣环保科技公司《关于要求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三防”要求进行整改。已对所有厂区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废渣已在固定场所堆放并进行覆盖,累计投入环保设施改造资金235.06万元,主要用于布袋除尘系统改造、脱硫塔系统升级、扬尘抑制设施建设等。下达《关于兰坪金利达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兰坪金利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架设自动控制砂泵把水泵到备用池,堆场的尾矿、精矿仓的石料堆已清运,原矿坪的矿石已对外销售完毕,并对场地进行了硬化。泸水市3家涉重金属废渣堆存企业已全部完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按照“一点一策”“一源一档”要求,制定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有效防控环境污染风险,目前3家企业处于长期停产状态。福贡县涉及的3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县、州、省三级验收销号。贡山3家涉重企业自停产以来,未组织生产,未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和废水,未发现尾矿库污染隐患,风险可控。 二、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及堆场、尾矿库等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对象范围,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重金属企业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共对辖区内41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66次行政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共发现一般环境问题65个,均现场反馈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针对兰坪县民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0t/d 铅锌选矿厂新扩建尾矿库未取得建设项目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行为和未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行为,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以兰环罚字〔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21万元罚款。 三、组织各县(市)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建立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清单。经排查,全州涉重企业共41家,其中兰坪县35家,泸水市3家、福贡县0家、贡山县3家。兰坪县编制《兰坪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建立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清单。泸水市对辖区内3家涉重企业进行排查检查,3家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贡山县3家涉重企业自停产以来,未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和废水,未发现尾矿库污染隐患,风险可控。依法将涉重金属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12月11日,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州级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兰坪县及有关职能部门日常履职不力,不敢动真碰硬,当关不关、应退不退,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挂空挡”,治标不治本,环境风险隐患长期存在。”问题(序号60-24)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的,台账资料齐全,符合销号条件。 | ||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蒋春梅 0886-3816568 电子邮箱:516023221@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