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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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5-274214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第二轮第二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12-12 14:45:22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兰坪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整改任务

概述

2019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多次指出兰坪县涉重金属污染问题,但兰坪县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对涉重金属污染的严重性、危害性估计不足,紧迫感不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见子打子,被动应付。调阅资料发现,2022年以来,兰坪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均未专题研究部署过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

整改情况

一、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兰坪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推动落实。2023年问题反馈后,兰坪县委常委会5次、县政府常务会6次专题听取兰坪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开展兰坪县涉重金属企业系统整治规划工作。对兰坪县涉重金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兰坪县涉重金属企业35家,编制《兰坪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建立兰坪县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清单。二是按风险管控、项目治理、督促指导完善环保设施整改3类措施,分类实施整治。截至目前,风险管控19家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实施项目整治的11家,已完成整治6家、正在实施整治项目5家,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完工;督促完善环保设施5家,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一是严格准入,优化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执行兰坪县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2:1的要求,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2023年以来,兰坪县无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二是兰坪县金顶街道目前正常生产涉重企业1家,即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执行颗粒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改造。2025年1月起,执行颗粒物、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三是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核实35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污情况,依法将涉重金属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变更、延续,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截至目前,兰坪县减排完成8.96%,已提前完成减排任务,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有所提升,重金属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5日,兰坪县人民政府完成县级自查自验,12月11日,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州级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022年以来,兰坪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均未专题研究部署过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问题(序号60-20)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的,台账资料齐全,符合销号条件。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春梅 0886-3816568

电子邮箱:516023221@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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