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验收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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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5-274213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第二轮第二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12-12 14:40:03

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

主体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整改任务

概述

兰坪县自2011年以来,就被列为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全县共有涉重金属企业39家,占全州总数的三分之二。督察认为,怒江州特别是兰坪县在履行重金属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

一、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高位推动。怒江州州委3次常委会、州人民政府4次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泸水市市委3次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1次研究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包含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兰坪县县委5次常委会、县政府6次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福贡县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前期反馈的3个涉重废渣堆存点已完成整改,经排查未发现堆放涉重金属废渣情况。贡山县对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贡山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贡山龙真锡业有限责任公司、贡山县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均停产,未发现尾矿库污染隐患。

二、组织各县(市)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建立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清单。经排查,全州涉重企业共41家,其中兰坪县35家,泸水市3家、福贡县0家、贡山县3家。兰坪县编制《兰坪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建立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清单。泸水市对辖区内3家涉重企业进行排查检查,3家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贡山县3家涉重企业自停产以来,未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和废水,未发现尾矿库污染隐患,风险可控。

三、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整治,严控环境风险。兰坪县编制《兰坪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按风险管控、项目治理、督促指导完善环保设施整改3类措施,分类实施整治。截至目前,风险管控19家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实施项目整治的11家,已完成整治6家、正在实施整治项目5家,计划2025年12月底前完工;督促完善环保设施5家,已全部完成整改。泸水市3家涉重企业长期停产,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贡山县3家涉重企业自停产以来,未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和废水,未发现尾矿库污染隐患,风险可控。全州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共对辖区内41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66次行政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共发现一般环境问题65个,均现场反馈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兰坪县共对2家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的涉重金属企业及个人立案查处,累计罚款人民币43.8万元。泸水市对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4次、泸水朗瑞矿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4次、泸水市地源矿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2次,未发现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贡山县对贡山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现场检查5次、贡山龙真锡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8次、贡山县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6次。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各县(市)人民政府已完成县级自查自验,12月11日,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州级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怒江州特别是兰坪县在履行重金属污染防控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方面还有差距”问题(序号60-19)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的,台账资料齐全,符合销号条件。

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蒋春梅 0886-3816568

电子邮箱:516023221@qq.com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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