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60—21)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 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局配合,兰坪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 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至12 月12日 |
整改任务概述 | 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就被列入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但该公司仅对渣堆表面覆膜,2021年又被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名单,上级有关部门也多次现场督促,仍无实质性进展,直至2022年年底作为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移交后,才开展相关实质性整治工作。根据整改方案,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对渣堆异地处置,但废渣清理后的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以及土壤修复治理等工作未纳入第一阶段的清理整治方案,后续需加快推进,以最大限度消除原有堆渣及生产场地对周边土壤和水体的影响。 | ||
整改 情况 | 一是实施完成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浸出渣库一期治理工程。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浸出渣库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于2023年3月1日开工,2024年6月完工,2025年1月通过县级初验。完成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浸出渣库内历史遗留废渣及周边零散废渣的清挖、处置、转运填埋工程,2024年12月3日,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控成效通过云南省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怒江问题)整改省级验收,2025年4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告,2025年9月11日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浸出渣库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通过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终验。二是积极推动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阶段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以及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已完成《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地块遗留涉重污染废弃物整治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7月19日通过专家组技术审查,目前,正在积极申报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待省级专项资金到位后,兰坪县将积极推进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地块遗留涉重污染废弃物整治工作,及时开展土壤修复治理及后续工作。 | ||
自查自验和验收情况 | 2025年11月25日,兰坪县人民政府完成县级自查自验,11月28日,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州级验收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的,台账资料齐全。 | ||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人及电话:和增慧,0886-3888714 电子邮箱:1309142608@qq.com | ||
备注:公众对整改验收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