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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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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5-272572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11-18 09:27:41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 11 月 18 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至 2025年11月2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3888720;传 真:0886-3816569

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项目

名称

泸水市老窝镇中元村等5个村姬松茸种植基地项目

建设

地点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老窝镇中元村

建设

单位

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泸水市老窝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泸水市老窝镇中元村等5个村姬松茸种植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老窝镇中元村;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金额:350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完成后年产机制炭700吨;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破碎、粉碎、烘干等工序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1班,其炭化窑采取定时巡检制,12小时/班,每天2班;

劳动定员:本项目员工为16人;

占地面积:本项目占地1300m2

建设内容:根据业主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目前生产厂房已建设完成,后续完善相关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即可投入生产;项目设置机制炭生产线1条,配置高效环保炭化窑20座,建设完成达年产700吨机制炭的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

一、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和环保设施建设产生施工扬尘及其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主要来源于建设材料装卸、堆放和运输、建筑垃圾堆放和运出、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行驶等,

2、施工期水环境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等。

3、施工期声环境

项目建设期间噪声源为运输车辆和设备安装调试等。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基本无毒性。

二、 营运期:

1、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包括原料装卸、破碎、粉碎、筛分粉尘;烘干、制棒、炭化过程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

2、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废水和冷却废水。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装备运行产生。

5、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行后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基本对生态环境无较大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过程中,适时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②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减少酒落;控制车速,防止物料酒落和产生扬尘;③使用混凝土应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④水泥、石灰等容易飞散的物料采取盖棚等防风遮挡措施,不裸露堆放;⑤做好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维修工作和车辆的清洁工作,减少扬尘的污染做好施工道路的维护,减少车辆的带土量。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项目设置一个100L临时收集桶,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均收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②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出现,减少废水产生量;③施工期项目内不设置施工营地,设置现场管理办公室和值班室,施工人员食宿自行解决。因此施工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洗手用水,收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降尘用水。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噪声值约80~90dB(A),噪声周期较短,随着设备安装完成而消失;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周边200m范围有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施工噪声因采取以下环保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②减轻声源叠加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往往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和高强度等特点,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分布施工布置,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的方法和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进行施工加以缓解,尽可能减轻声源叠加影响;③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理清运,并加以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建设单位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加强管理,妥善处置。

①建筑垃圾能回用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到有关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严禁野蛮装运和乱倒乱卸;

②施工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指定垃圾收集点,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 营运期:

1、 废气:本项目烘干废气、制棒废气及炭化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卸料粉尘以及未收集到的粉尘经车间阻隔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均为机制炭生产企业常用的废气防治措施可行技术,经处理后的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浓度均低于标准值,经大气扩散后可最大程度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不会改变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对周边环境空气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2、 废水:本项目除尘废水产生量为97.2m3/d,除尘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废水产生量为1.368m3/d,于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 噪声:厂区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备选型、基座减振、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5、 生态环境: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运行后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基本对生态环境无较大影响。

6、 环境风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合规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巡查,厂区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建设10m3应急事故水池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防止较大事故废水、物料泄漏或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厂区雨水排放口设置总阀门,当厂区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关闭阀门,截断废水外排途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其环境风险水平能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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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附件

  • 泸水市老窝镇中元村等 5 个村姬松茸种植基地项目-报批稿.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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