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5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3888720、0886-3212893(兰坪分局);传 真:0886-3816569 通讯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673199 | |||||
项目名称 | 兰坪恒云工贸有限公司营盘镇商品混凝土分站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沧东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兰坪恒云工贸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概况: 兰坪恒云工贸有限公司在兰坪县营盘镇租赁原兰坪县营盘富源选矿厂闲置工业用地建设营盘镇商品混凝土分站,占地面积3415.743m2(5.12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内容包括堆料区、原料库、生产区、办公综合楼、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于2023年11月开工,已完成土地平整、10万m3/a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大部分环保工程的建设。2025年3月24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对项目未取得环评行政许可即开工建设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怒环罚〔2025〕5-1号),2025年4月1日,建设单位按行政处罚决定书缴纳了罚款1.9万元。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19%。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环境影响: 废气: 1、施工期 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地表清理和开挖、建构筑物建设、建筑材料现场堆放扬尘。施工期间扬尘防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天早晚各一次;将物料集中堆放,并采用土工布遮盖。施工过程中未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接到民众对项目的投诉问题,施工期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运营期 水泥、粉煤灰、矿粉进料粉尘由储罐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储罐顶排气筒排放。原料堆棚、原料库、配料库、废料堆场为三面围挡加顶棚结构,并配套设置喷雾降尘系统;皮带输送机廊道全封闭,配料区、输送机廊道四周设置喷雾桩进行降尘;凝土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于封闭拌合主机楼内,经阻挡、沉降后通过通风口外逸;厂区地面硬化,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标准限值,即:颗粒物≤20mg/m3。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经大气扩散后厂界处颗粒物浓度可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标准限值,即:颗粒物≤0.5mg/m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 1、施工期: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是从周边村子聘用,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主要有建筑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是为洗手等清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以及施工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罐体、试验设备清洗废水。 生产废水全部进入三级沉淀池(45m3)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合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预处理后,委托营盘镇污水处理厂采用罐车清运至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1次/周),营盘镇污水处理厂已同意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由2个容积均为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过程。废水处理方案可行,运营期废水得到合理处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设备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卡车等,其声级在80~95dB(A),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一定量的大、中型设备进行机械化施工。因此,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根据调查,项目在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尽量使用低噪设备,并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产噪设备的管理,减小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环保管理部门未接到民众对项目施工过程产生噪声影响的投诉问题。 2、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载机、铲车、搅拌机、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75dB(A)~100dB(A)。 拌合主机楼全封闭,搅拌机设置减震基础,加强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夜间不生产,《报告表》预测,采取措施后,昼间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为58.3dB(A),东、南、北厂界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即:昼间≤70dB(A);西厂界可达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A)。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噪声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区内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已在项目区内实现完全消纳;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2、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固废为废机油(HW08,900-214-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除尘设备收集粉尘(SW59,900-099-S59)、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残余混凝土(SW59,900-099-S59)、试验室混凝土块(SW59,900-099-S59)、沉淀池沉渣(SW07,900-099-S07),生活垃圾包括生活垃圾(SW61,900-001-S61)和化粪池污泥(SW64,900-002-S64)。 废机油(0.5t/a)暂存于1个1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除尘设备收集粉尘(37.16t/a)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残余混凝土(7.57t/a)、试验室混凝土块(1.2t/a)、沉淀池沉渣(2t/a)暂存于废料堆场,外售给签订了废渣购销合同的兰坪兰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厂制砖再利用;化粪池污泥(0.23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生活垃圾(1.44t/a)由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固废能得到合理的处置,运营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地下水、土壤环境 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绿化区域除外),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定期维护废气治理设施,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报告表》分析,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粉尘排放控制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可行,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废机油暂存于合规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巡查,厂区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减水剂储罐区设置高0.5m、容积5m3的围堰,收集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减水剂;在厂区西面(临澜沧江一侧)设置1个容积为3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排放的生产废水(3个小时内),避免项目废水事故外排;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动工,现已基本建设完成,施工期间,无污染事故和环保投诉等情况发生,后续施工期主要进行部分环保工程建设,施工工程量较少,产生少量的施工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主要采取的措施有:对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由临时沉淀池(0.2m3)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外委营盘镇污水处理厂清运处置;使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清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营运期: (/1)废气:水泥、粉煤灰、矿粉进料粉尘由储罐自带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储罐顶排气筒排放。原料堆棚、原料库、配料库、废料堆场为三面围挡加顶棚结构,并配套设置喷雾降尘系统;皮带输送机廊道全封闭,配料区、输送机廊道四周设置喷雾桩进行降尘;凝土搅拌机投料、搅拌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于封闭拌合主机楼内,经阻挡、沉降后通过通风口外逸;厂区地面硬化,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进行降尘。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罐体、试验设备清洗废水。生产废水全部进入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拌合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营盘镇污水处理厂采用罐车清运至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置,营盘镇污水处理厂已同意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过程。废水全部合理处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处降低噪声强度;拌合主机楼全封闭,搅拌机设置减震基础,加强机械设备的运行维护,夜间不生产。噪声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 (4)固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除尘设备收集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搅拌机和混凝土运输车辆残余混凝土、试验室混凝土块、沉淀池沉渣暂存于废料堆场,外售给签订了废渣购销合同的兰坪兰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免烧砖厂制砖再利用;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K≤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K≤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绿化区域除外),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定期维护废气治理设施,加强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 (6)环境风险:废机油暂存于合规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巡查,厂区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减水剂储罐区设置围堰,收集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减水剂;在厂区西面(临澜沧江一侧)设置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排放的生产废水,避免项目废水事故外排;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兰坪恒云工贸有限公司营盘镇商品混凝土分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