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

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怒江州动员会在泸水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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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08276-2023-220728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第二轮第二批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6-13 11:55:07


云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怒江州动员会在泸水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云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怒江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13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泸水召开,督察组组长郭辉军、副组长李国墅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中共怒江州委书记洪维智进行了进驻动员,中共怒江州委副书记、州长李文辉主持动员会。

郭辉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省委、省政府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利剑”作用,夯实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积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郭辉军强调,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必须坚持严的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将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以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担当作为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整改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生态环境风险以及处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等

洪维智表示,这次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怒江州督察,既是对怒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检验,更是对我们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监督怒江州将深刻认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把此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当作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重大检验、推动怒江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契机、对全州各级干部强化责任担当的一次重大考验,全力配合、坚决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真查找不足,主动深挖根源,从严从实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怒江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谱写好美丽云南建设怒江州新篇章,努力为全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会上,李国墅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怒江州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云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5天。进驻期间(202361362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863888223,专门邮政信箱:怒江州泸水市A30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云南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怒江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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