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工作。3月2日,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坚决按照州委、州政府“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巩固提升,三年争创一流”的安排部署,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和决心,倾力打造环节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优的一流生态环境系统营商环境,助推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要提高认识、转变作风、聚焦目标、强化措施。一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二要制定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三要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在全系统开展“环评服务下基层”“问题整改在一线”“项目推动进现场”等三个行动,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四要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对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清单制度、服务专班制度,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五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坚决防止任性执法、随意处罚和“一刀切”乱作为的问题,持续优化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六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来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工作,既要依法依规服务好企业,又要保持好干净廉洁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